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 标 公 告
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1]169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吉木萨尔县司法局
2、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920㎡,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局部五层。
4、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北侧
5、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6、资金来源:总投资37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60万元,其余由地方财政投资和自筹。
7、施工工期:计划2011年8月25日开工,2012年9月25日竣工。总工期398天(日历日)。
8、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3.网上报名成功的监理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持打印的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人员名单(土建、安全、设备各1人)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以内的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9:30时-2011年7月29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登陆网址: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 技术支持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蒲东梅 联系电话:****-*******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司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周为人****-*******
监督电话: ****-*******(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吉木萨尔县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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