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花桥镇花桥村部分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
芜湖县花桥镇花桥村部分水面经营权出租公告
为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壮大集体经济收入,同时保护水生态环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对我村所属以下水面实行公开招标,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内容
芜湖县花桥镇花桥村部分水面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部分水面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1、出租年限及价格。本次出租的水面共计1个,出租面积合计为100亩,位于芜湖县花桥镇花桥村,详细情况如下:
标的简称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坐落范围 | 出租起止年限 | 年租金(元/亩) | 5年期出租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标的1 | 梅夹河 | 100 | 梅村组 | 2020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 500 | 250000 | 250000 |
合计 | 500 | 250000 | 250000 |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4日17:00时截止。
3、报名方式:意向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向指定账户汇入规定的水面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与塘口五年出租底价相同,中标者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款),缴款单注明投标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相对应的投标塘口名称。
4、投标人须按所投塘口出租底价一次性交入指定账户,在银行入账后持进账单到村登记并领取一次性报价材料。
5、银行账号:芜湖县花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芜湖津盛农商行花桥支行账号:***********************。
二、招标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水面中标者一律不准养殖珍珠蚌,禁止水面承包人对水体投放畜禽粪便、化学肥料等进行养殖。禁止水面承包人养殖对水体破坏严重的水产品、水生动植物及畜禽,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所有水面中标者在今后经营中,若政策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需占用或收回水面、土地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对所占用的承包水面、土地面积一律按承包单价(元/亩.年)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款,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3、水面承包人必须服从防汛抗旱要求,承包水面拦网时一律采用钢管拦网,不得用木质、竹质器材拦网,禁止在桥、涵、闸30米内拦网,不得将桥、涵、闸口拦死,防汛、抗旱进出水时不再另行通知,承包人不得以任务理由提出补偿。
4、承包人在承包水面期内注意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在承包水面期间内,应维护好水生态环境,保证水质良好,负责对水面漂浮物做到定期打捞,对岸坡白色垃圾进行收集清理。全面推行种草、投螺、少养、优喂健康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发包水面须种植金鱼藻(红头薇草)、苦草(扁担薇草)、轮叶黑藻(节节草)净水,水中须投放螺蛳净水,以及投喂优质饵料等立体化水环境生态修复模式。
5、为激励广大水产养殖户实行健康生态养殖,切实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根据《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由镇河长办组织对境内水环境按照水质检测达标率、种草覆盖率、螺蛳成活率、水体能见度等一系列指标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分两块组成,一部分为固定奖励资金,从发包底价中拿出100元/年·亩进行奖励。另一块为在发包底价基础上竞标加价部分,该部分全部作为水环境增量奖励资金。承包期内分2次发放水环境奖励资金。第一次为前两年水环境连续考核合格的,第二次为后三年连续考核合格的。对水体检测不合格的、污染严重、不服从生态管理的,分别给予取消水环境奖励资金、提前中止水面承包合同等相应处罚。
6、水面中标者不得私自转包,不得对《水面承包合同》文本(对需要者可提供副本)内容提出异议,并当场签订水面承包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投标方式
1、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入场。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入场时,凭登记的身份证按照一证一人的原则进入会场,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投标人入场时,须提交密封的《报价函》,开标现场不得再重新填写《报价函》。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数值必须为大于或等于出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开标时,由发包单位指定的专人进行现场一一拆封,宣读各投标人《报价函》结果,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报价时,可按照现场摇号或抓阄的方式决定中标方。
3、中标价与交易保证金差额部分,中标人须当场以现金补足。否则视同中标无效,由报价排序第二的竞标人依次递补中标。
4、自《水面经营权出租合同》生效后,交易保证金作为承租方支付《水面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对未竞得本标的的投标人,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2019年12月17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若投票标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原因,承租方未按《水面经营权出租合同》要求履约并且对《水面经营权出租合同》存在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中标人承租资格。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上午9时开始投标,每个塘口半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2、地点:花桥镇政府综合楼四楼。
招标单位:花桥镇花桥村委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花桥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2019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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