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中国铁建11局东乡教育、20局包银铁路、卓合高速公路、21局甘肃石油公司房建、兰州污水厂、22局中兰客专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243中国铁建11局东乡教育、20局包银铁路、卓合高速公路、21局甘肃石油公司房建、兰州污水厂、22局中兰客专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钢材、型钢、水泥、柴油)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243)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东西协作教育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东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乡发改〔2019〕3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东乡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东西协作教育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8〕9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7〕418号立项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居住小区(二标段)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甘肃省石油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居住小区(二标段)工程项目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5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审备》〔2019〕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兰州新区博石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6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5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4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商业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东西协作教育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于甘肃省临夏市东乡区(县)。合同金额0.61亿元,合同工期10个月,开工日期:2019年10月,竣工日期:2020年7月。主要工程:东乡族自治县下属9个乡镇10所学校,承包方式为EPC总承包。新建学校均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面积为13938.68平方,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

2.1.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恵银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区(县)。合同金额22.64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19年10月,竣工日期:2023年9月。主要工程: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工程BYZQ-2标段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境内。本标段线路起讫里程DK462+511.77(石嘴山特大桥桥尾)~DK488+598.25(洪广镇特大桥桥头),正线长度26.017km。主要工程内容有:迁改工程、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房屋工程(石嘴山南站、沙湖站房屋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以及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2.1.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ZH03项目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合同金额6.6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19年9月,竣工日期:2022年9月。主要工程:项目主要承建K71+613~K75+810.5;ZK71+608~ZK75+846,长度4.197km,主要工程量为:大桥221.25米/1座;特长隧道3670米/1座。合同工期自2019年9月25日开工至2022年9月25日竣工,计划工期3年。

2.1.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居住小区(二标段)工程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县)。合同金额1.56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19年6月,竣工日期:2022年6月。主要工程:4#楼为一类高层住宅楼,地下二层(含管道夹层),地上二十七层,建筑高度80米,建筑面积19029.2平方米,5#楼为一类高层住宅楼,地下二层(含管道夹层),地上二十三层,建筑高度68.2米,建筑面积16455.67平方米,2#地下车库为中型车库,停车238辆,地下一层。

2.1.5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区(县)。合同金额0.36亿元,开工日期:2019年7月。主要工程:主要包括水解酸化池、一级缺氧池、一级CBR池、好氧ASB池、二级缺氧池、二级CBR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池、高效澄清池、高效澄清池泵房、臭氧动力泵房、臭氧氧化池、缓冲池、后置CBR池、臭氧消毒池、颗粒活性炭滤池、清水池、鼓风机房、配电间、臭氧间、污泥浓缩池、污泥泵房/加药间、污泥脱水干化间、污泥堆场、液氧站/现场制氧区域、厂区集水池、污泥段除臭装置、预留活性炭投加、管理用房、门卫、排口在线检测小屋、格栅沉砂池、高浓度调节池、高浓度事故池、厌氧组合池、提升泵房及加药间及除臭设备等;建设地点位于兰州新区秦川园区货站北路以南,232乡道以西。

2.1.6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合同金额17亿元,合同工期12月,开工日期:2018年9月,竣工日期:2022年9月。二公司项目主要工程本标段为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第二批施工总承包工程ZLKZ-ZQSG-6标段一分部,本分部施工管段起止里程:DK213+998.275-DK226+467.15,自6标起点至曾家湾特大桥25#台台尾,共12.469km,其中路基工程长度6.083km,占本部长度的48.78%,桥梁工程长度6.386km,占本部长度的51.22%。路基土石方共377.3万方,特大桥5座5016.91延长米,大桥4座1231.51延米,中桥2座137.44延米,框架涵21座676.41横延米。四公司项目主要工程施工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施工里程: DK227+718-DK239+205,正线全长11.5km。沿线设置桥梁7座(特大桥2座、大桥5座),长度累计5.2Km;设置隧道2座,长度共计3.218Km;路基3.066km/6段;混凝土拌合站2处;稳定土拌合站1处。

2.2 招标内容:钢材、型钢、水泥、柴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表2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5@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CC-XAJC-2019-243”;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注:款项应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④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表3)。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表3)。

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所有响应人均须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完成注册,并及时更新维护资质文件。

5.3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4号宏信国际花园2栋2单元12楼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兰格云商集采平台(http://jc.lange360.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同时发布。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9.1.1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东西协作教育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临夏东乡县锁南巷12号。

联 系 人:曾兆汉电 话:187*****959电子邮件:********31@qq.com。

9.1.2招 标 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

联 系 人:张新让 电 话:183*****788 电子邮件:********3。

9.1.3招 标 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长川乡敏家咀村。

联 系 人:程天亮、赵映恒 电 话:180*****553181*****516

电子邮件:********1@qq.com、********7@qq.com。

9.1.4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居住小区(二标段)。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五星坪居住小区。

联 系 人:宋 昊 电 话:186*****564电子邮件:********8@qq.com。

9.1.5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镇西小川村。

联 系 人:颉亚斌 电 话:186*****261 电子邮件:********9@qq.com。

9.1.6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西岔镇中铁二十二局中兰客专项目部。

联 系 人:马黎明电 话:153*****299电子邮件:********4@qq.com。

9.1.7招 标 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铁二十二局中兰客专项目部。

联 系 人:王玉浩电 话:130*****168电子邮件:********1@qq.com。

9.2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34号宏信国际花园2栋2单元12楼邮 编:710000

标书售卖联系人:曹鹏涛联系电话:177*****195

澄清答疑联系人:姚 亮联系电话:15829789909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薛则明联系电话:18302943212

电子邮件:********5@qq.com.

监督电话:029-85366559

9.3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0205988000370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联行号:307100003078)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XAJC243+项目简称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

2019年12月4日


附表1

包件划分一览表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243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规格型号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 材

DXGC01

1000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东西协作教育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5

2

钢 材

BYGC01

14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1500

15

3

钢 材

BYGC02

14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1500

15

4

钢 材

BYGC03

14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1500

15

5

钢 材

BYGC04

10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1500

15

6

钢 材

ZHGC01

125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经理部

1500

15

7

钢 材

SYGC01

4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居住小区(二标段)工程项目部

1000

10

8

钢 材

WSGC01

24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部

500

5

9

型 钢

BYXG01

9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500

5

10

型 钢

ZHXG01

105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经理部

1000

10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规格型号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1

水 泥

BYSN01

67000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1500

15

12

水 泥

BYSN02

70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1500

15

13

水 泥

BYSN03

67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1500

15

14

水 泥

ZHSN01

145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经理部

1500

15

15

柴 油

BYCY01

6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部

500

5

16

柴 油

ZHCY01

7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经理部

500

5

17

柴 油

ZLCY01

230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经理部

1500

15

18

柴 油

ZLCY02

225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经理部

1500

15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2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243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东西协作教育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铁路惠银项目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型钢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提供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资源来源证明,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水泥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熟料能力6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近两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柴油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认可范围包含柴油)、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4.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7-2019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4.4 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4.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2019年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4.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8 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三、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项目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7-2019年与中国铁建系统内单位项目合作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型钢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7-2019年与中国铁建系统内单位项目合作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

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提供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资源来源证明,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水泥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熟料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7-2019年与中国铁建系统内单位项目合作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

3.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近两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柴油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认可范围包含柴油)、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4.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7-2019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4.4 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2019年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4.6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7-2019年与中国铁建系统内单位项目合作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

4.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8 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四、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省石油总公司五星坪居住小区(二标段)工程项目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五、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7-2019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六、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

1.柴油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认可范围包含柴油)、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7-2019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1.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2019年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7-2019年与中国铁建系统内单位项目合作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

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七、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6标项目

1.柴油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认可范围包含柴油)、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7-2019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1.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7-2019年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不少于两份。

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7-2019年与中国铁建系统内单位项目合作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

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须提供1-2台15吨以上加油车驻勤工地提供加油服务。

八、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8、2019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4.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响应报价;响应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鲜章原件)。

附表3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XAJC-2019-243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寄地址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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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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