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停征收费后强检补助经费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停征收费后强检补助经费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停征收费后强检补助经费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4日18:31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04日18:26至2019年12月11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5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10:40至2019年12月16日10:4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6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10:4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6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京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三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京丽、陈瑞灵 ***-********、***-********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公告BXZC191104.pdf |
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停征收费后强检补助经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停征收费后强检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编号:BXZC1911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京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京丽、陈瑞灵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三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停征收费后强检补助经费项目石油天然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商品,油气贸易计量关系到供需双方的巨大经济利益,保证油气贸易计量器具的准确对维护供需双方合法利益、保证贸易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停征收费后的强检工作,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的强制检定工作项目需求服务如下:为保障油气贸易计量交接合法合规,确保油气贸易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划委托供应商负责用于贸易结算的原油和成品油流量计、天然气流量计强制检定工作,共计260台,其中原油和成品油流量计约130台,天然气流量计约130台。服务期为一年,服务地点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任务要求确定。供应商应制定油气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检定工作。强制检定工作应执行相应检定规程,其中原油流量计检定应执行JJG667《液体容积式流量计》、JJG198《速度式流量计检定规程》、JJG1030《超声流量计》等规程;成品油流量计应执行JJG1038《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等规程;天然气流量计应执行JJG1030《超声流量计》、JJG1037《涡轮流量计》等规程。强检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按相应规程出具检定证书,并应及时上报任务完成情况。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5.向采购代理机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0:4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4日 18:26至2019年12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0:40至2019年12月16日 10:4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6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0:4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206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京丽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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