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交通安全设施公开招标公告
长安镇交通安全设施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的委托,对长安镇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3-201911-13041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镇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说明 |
A包 | 长安镇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说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05日至2019年12月12日 期间( 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8楼801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05日 至 2019年12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座8楼801室 |
联系人:胡先生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编:523000 | |
(三) |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冲头村冲头收费站侧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邮编:52385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协议.pdf
2、用户需求: *******">用户需求.docx
3、招标文件:
*******">1.(售卖稿)长安镇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doc
发布人: 广东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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