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聚醚部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聚醚部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分公司聚醚部—偶氮二异丁腈框架协议所需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天津分公司(物装)。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7967-B1 2.项目内容:天津分公司聚醚部—偶氮二异丁腈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腈类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 | 50.00 | 吨 | 包1-1 | |||||||||
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第2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70% | 30%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4月30日、天津分公司聚醚部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和经营业绩,提供有效期内《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2.执行标准,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一份质量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厂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所投物资在2017-2018年度聚醚装置使用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及相应发票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2月4日8:00时至2019年12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递交加密电子文件;现场递交纸质标书和不加密电子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00时。 开标地点:网上递交加密电子文件;现场递交纸质标书和不加密电子文件。。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12月26日09:00时前与张文卓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贾晓莉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必须使用危化品专用车辆运输和相应危化品应急预案。 中标供应商自收到通知之日起,需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后,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如有系统问题请务必提前联系招标人员,自行重复支付标书费的,一概不予退回。 (3)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4)如有签订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和行动计划书的投标商,请装订在技术标书的同时,再单独密封一套至独立的文件袋中。。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文卓 | ||||||||||||
电 话: | ***-********(电话不通时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zhangwz@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贾晓莉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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