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电厂冷藏(冷冻)设备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秦皇岛电厂冷藏(冷冻)设备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电厂冷藏(冷冻)设备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主采购项目,邀请所有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文件随本公告同时发布。

采购范围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现有4门展示柜、6门速冻柜、卧式冰箱、卧式冰柜及展示柜等冷藏(冷冻)设备共34台(其中大设备16台),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转,需要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系统通过注册。

2.2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等行为;

2.5 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神华国能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2.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业绩合同,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内容为制冷设备维修或安装施工类业绩。

2.7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附件要求携带报价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进行现场递交资料,并参加应答。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会时间: 2019年12月10日15:30 (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刘懿

联系电话:****-*******

4、此采购公告同时在公司办公网和晨砻能源电子采购平台(http://gsjt.eccl.com.cn/)上发布。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

2019年12月5日

附件:采购文件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秦皇岛电厂冷藏(冷冻)设备维修服务

询价采购文件


编制单位: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

二○一九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3

1. 总则 3

2. 采购文件 4

3. 报价文件 5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6

5. 谈判评审 6

6. 合同授予 7

7. 纪律和监督 7

8 投诉 7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

第二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8

1. 评审办法 8

2. 评审标准 8

3. 评审程序 9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1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5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15

目 录 19

一、商务部分 20

二、技术部分 28

三、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29

四、廉政承诺函 29

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次施工进行采购。

1.1.2工程项目名称:秦皇岛电厂冷藏(冷冻)设备维修服务

1.1.3工程地点: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安全要求

1.2.1采购范围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现有4门展示柜、6门速冻柜、卧式冰箱、卧式冰柜及展示柜等冷藏(冷冻)设备共34台(其中大设备16台),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转,需要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具体要求和数量详见“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条款内容。报价人只能对整体项目进行报价,不可以选择其中部分范围进行报价。

1.2.2工期:

签订合同后12个月。

1.2.3质量要求:详见“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内容。

1.2.4安全要求:见“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内容。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系统通过注册。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1.3.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1.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5 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神华国能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1.3.6 资质及体系认证要求:无。采购文件其他条款中关于资质要求与本条不符时,以本条要求为准)。

1.3.7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业绩合同,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内容为制冷设备维修或安装施工类业绩。

1.4 保密

参与采购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6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允许违法分包。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报价人须知;

2.1.2评审办法;

2.1.3合同条款及格式;

2.1.4技术标准和要求;

2.1.5报价文件格式;

2.1.6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前3天以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3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前3天提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 报价文件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报价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技术部分; (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3)报价部分; (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4)合同条款响应;

(5)廉洁承诺函。(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6)承诺函(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3.2 报价

3.2.1 报价人应按第五章“报价明细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及内容。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报价限价的,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2.3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

3.3 报价有效期

自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3.4 报价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应按第五章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报价文件的编制

3.6.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3.6.2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安全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报价文件由商务、技术、报价共三部分组成,其中商务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技术部分一式四份(一正三副);报价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以上三部分必须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

3.6.5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 报价人应按报价邀请书规定递交报价文件;

4.2.2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谈判评审

5.1评审

谈判评审小组按照报价人须知和第二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报价人须知和第二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谈判评审依据。

5.2 谈判结果

经评审后推荐中选结果。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中选人方式

本项目经采购人批准确认。

6.2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 纪律和监督

7.1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7.2 对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报价人须知和第二章“谈判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

8 投诉

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接受投诉单位:监察审计处,电话****-*******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为询价采购,不允许二次报价,所递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1.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中选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本章第2.4款规定的评审价调整因素核定评标价,并按评标价最低原则评定中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由谈判评审小组择优评定中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形式评审标准:

(1)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报价人盖章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3)报价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报价唯一性: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报价限价(如有)。

2.2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提供)

(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4)资质等级证书: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5)财务状况: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6)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报价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报价有效期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2)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3)技术标准和要求、承诺:符合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4 价格因素调整

(1)单价遗漏:报价人必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列出所有相关报价。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如有缺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报价报价也不予调整。

(2)超范围报价: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和内容,否则,谈判评审小组在谈判时不予核减,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报价因素调整:无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谈判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 报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报价:

(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报价文件混装的。

3.1.3 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形的,否决其报价:

(1) 报价人不满足合格报价人规定;

(2) 报价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

(3)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的(无效的授权委托书为:无授权人签字(章)或无被授权人签字或未加盖公章);

(4) 报价人提供的资料(含业绩)缺乏真实性;

(5) 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6) 工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7) 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报价;

(8) 报价范围存在重大偏差;

(9) 报价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0) 报价文件载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重大偏差;

(11) 未提供经报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廉政承诺函;

3.2 详细评审

3.2.1 谈判评审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报价人,按本章第2.4款规定的报价因素调整核算出评标价。如果出现增值税税率不同的情况,则按照扣除增值税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

3.2.2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报价或低于可知的成本价格,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3.2.3 算术性修正

报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成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不同意修正的,取消报价人资格(报价人有降价声明的除外)。

a.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分项金额之和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之和为准修正总价;

c.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谈判评审结果

3.3.1谈判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标价最低的报价人为中选人。

3.3.2 评审价仅作为评审小组对各报价人排序使用,中选价以中选人的最终报价为准,据此签订合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不需要复印装订,只需要说明是否完全同意与否,如不完全同意有差异,请按报价格式附件报价差异表填写

项目

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将2019-2020年公司所属各单位冷藏冷冻设备定点维修、维护保养项目(冷藏冷冻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维护保养频次见附件《冷冻冷藏设备统计表》)委托乙方实施。甲方和乙方遵照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具有承包甲方所委托的维修维护工作的能力及相应的资质。

第三条 在完成合同规定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行业有关的标准、规程要求以及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条 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甲方进行的安全教育,方可进行本合同项下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乙方维修人员进入维修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登记身份证号,存留身份证复印件,严禁未经甲方确认核实的人员进入维修现场。

第二章 冷藏冷冻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要求及标准

第五条 冷藏冷冻设备明细及维护保养周期见附件《冷冻冷藏设备统计表》。乙方按照项目内容及要求,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安全可靠,无缺陷。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以下内容:

1、对冷柜、冰柜的蒸发器结冰进行处理,确保内部清洁无杂物。

2、对冷柜的冷风循环系统进行检查并保养。

3、对冷凝器进行检查,并保证翅片干净无杂物。

4、对压缩机制冷剂及冷冻油的液位、压力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调整。

5、对压缩机运行电流出检测,并详细记录。

6、对制冷管路进行检查、并固定,保证无松动、拉动或摩擦等现象。

7、对电器及配线部分检查,保证无松动摩擦等现象。

8、保证冷柜出风口出风良好,并对出风温度检测。

9、对化霜系统检查,保证蒸发器无霜堵情况。

10、对冷柜外形及柜内照明进行检查,对缺少配件及损坏配件及时更换。

11、对柜内排水管路进行检查,保证排水畅通。

12、维护保养期间对出现故障的易损配件进行及时更换(不包括更换冷链压缩机及冷冻机油)。

第三章 项目管理与实施

第六条 甲方管理标准及要求:

1、对于实时维修(抢修)项目,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2、对于定期检修、保养项目,甲方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醒或通知乙方进行检修和保养。

3、甲方对乙方维修人员的行为、维修过程等适时监管,对更换的配件及维修保养项目及时验收签证。

4、甲方须与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 乙方管理标准及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行业有关的标准、规程要求及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维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修。

2、乙方必须指派一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3、定期检修、保养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交全年检修保养计划,每次检修保养实施前一天,乙方必须与甲方联系,并提交检修保养明细。

4、乙方项目经理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乙方指派的维修人员必须作风优良,技术水平高,持行业有效证书。

6、乙方在维护、维修设备时更换任何配件,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更换。

7、设备维修、检修、保养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填写《冷藏冷冻设备维修、维护签证单(含更换配件)》一式三份,甲方代表、责任单位、乙方各一份,经上述三方主管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8、乙方必须保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设备正常运行。

9、实时维修(抢修)项目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项目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维修,做到快速、安全、及时、准确地完成维修项目。

10、设备在能保证物料存放的温度,不发生融化、变质等现象的前提下,一般故障乙方需在2小时内完成维修;特殊故障乙方需在8小时内完成维修。

设备已不能保证物料存放温度的前提下,乙方需提供周转设备,且除特殊情况外乙方应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

11、无需更换材料及配件的故障排除,乙方需在2小时内完成维修;常见材料及备件故障排除(如补漏加氟、电器元件更换)乙方需在到场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特殊材料的更换及故障排除(如压缩机、各种风扇电机等)乙方需在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

1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项目的维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开工。

13、乙方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对经甲方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及时进行更换。

14、项目完成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损失,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15、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竣工,质量等级:合格。

1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管理人员讲解设备的使用保养、食品摆放和一些常见故障的诊断、排除知识。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

17、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2次冷冻设施、设备使用保养专业培训。

18、乙方在维修中,应注意保护维修现场周围的各类管线、设备设施。如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按照原价1倍赔偿。

19、若乙方维修人员发生盗窃、损坏个人和公共财物,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20、乙方应将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工作现场及周围环境清洁。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21、乙方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22、乙方应认真按有关标准、规范和甲方审定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随时接受甲方的检验,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第八条、对乙方维修人员的要求

1、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期间统一正确着装(乙方自备工装,工装上必须标明乙方单位名称),佩戴胸卡,正确佩戴合格的劳保用品。

3、乙方维修人员在各单位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及厂区内严禁吸烟,禁止在工作现场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闲谈。不准进入标有“禁止入内”标示牌的区域和警示围栏(警示围绳)内。

4、严禁乙方维修人员在各单位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和厂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赌博。

第四章 项目承包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十条 签订合同后12个月。

第五章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整(¥ 元)。总价包死。

2、维修、维护保养用水、电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合理利用水、电资源。

3、付款方式:甲方不支付预付款,承包期最后1个月所有维修维护保养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满,经使用单位确认合格,甲方支付质保金。

第六章 双方权利和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对本合同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验收的权利。

2、有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的权利。

3、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本合同的实施负有以下责任:

1、有对乙方实施合同提供配合和必要实施条件的责任。

2、有按规定对乙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

3、有对乙方实施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和接收的责任。

4、有对乙方及时签证、结算和付款的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在安全条件不具备情况下拒绝维修的权利。

2、有要求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配合、协调和及时进行验收的权利。

有要求甲方及时签证、结算费用和按时付款的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规定承包范围内承担以下责任: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保证甲方设备、人员及乙方维修人员安全的责任,有协助甲方避免各类事故的责任。

2、有对甲方验收认为不合格项目进行无偿返工的责任。

3、有保证合同规定维修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的责任。

4、有赔偿由本方原因造成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5、有对甲方人员进行设备操作、保养等常用知识培训的责任。

6、有按时向甲方提交维修结算资料的责任。

7、乙方指派(联系电话: )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章 项目验收、保修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

按《第七条第六、七款》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项目保修:

1、保修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进行维修或维护保养的所有内容。

2、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12个月。

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1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八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应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在维修、维护保养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对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规定和义务,则视为违约(“不可抗力”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以下情况:

第十九条 甲方违约

1、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乙方1万元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伤害或设备设施损坏,甲方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约

1、非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甲方1万元违约金。

2、因乙方通讯不畅未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导致维修延误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罚款当日支付。

3、乙方未按照承诺的响应时间赶到维修现场导致维修延误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罚款当日支付。

4、因乙方延误维修,或因维修、检修、保养不认真发生故障,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的维修时间完成设备维修或同一故障点连续维修三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罚款300元。罚款当日支付。

6、人身安全:对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

7、设施安全:乙方有保护维修现场及周围建筑物、各类管线、各种设施设备的义务,如发生乙方原因造成维修现场及周围建筑物、各类管线、各种设施设备的损坏、着火、淹没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所有损失,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8、文明维修:乙方在当天维修中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将按1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须在处罚当日交给甲方。

① 完工后垃圾未清理;

② 维修或维护保养过程中清理垃圾不及时;

③ 垃圾清理后不及时外运,乱堆乱放;

8、乙方维修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工器具经甲方检验不合格,乙方拒绝更换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或工器具,或更换后的安全防护用品或工器具仍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九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合同。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不得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如出现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实质的不利影响,双方应在遵守法律的基本前提下,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同意方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冷藏冷冻设备的维修保养达到三次;

2、甲方工作人员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3、乙方维修人员发生盗窃、损坏个人和公共财物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合同终止。本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本合同除第十七条(项目保修条款)外的所有条款全部失效;保修期满,本合同全部条款失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且经各方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即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 针对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合同签订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秦皇岛电厂2019-2020年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它包括概况、工作范围、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安全要求、双方责任、项目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承包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如果承包方没有以书面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或虽提出但未得到发包方的确认,那么发包方可以认为承包方提供的施工或服务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承包方在投标前应对发包方进行现场踏勘和收资,如未进行现场踏勘和收资,发包方认为现场任何不利因素或影响承包方已同意接受并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1.5承包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承包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执行较高标准。

1.6本规范书适用于秦皇岛电厂2019-2020年冷藏(冷冻)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包括双方责任和质量保证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如果乙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甲方认为承包商提供的服务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2.项目概况

2.1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现有4门展示柜、6门速冻柜、卧式冰箱、卧式冰柜及展示柜等冷藏(冷冻)设备共34台(其中大设备16台),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转,需要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及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冷藏(冷冻)设备明细见附件1)。

2.2采购方根据维修项目紧急重要程度,采取实时维修(抢修)、定期维护保养等方式向应答单位安排维修项目。

2.3采购方根据抢修内容实时安排应答单位进行维修;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应答单位向采购方提交全年维护保养计划,每次维护保养实施前一天,应答单位必须与采购方联系,并提交维护保养明细。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服务项目及标准

4.1对冷柜、冰柜的蒸发器结冰进行处理,确保内部清洁无杂物。

4.2对冷柜的冷风循环系统进行检查并保养。

4.3对冷凝器进行检查,并保证翅片干净无杂物。

4.4对压缩机制冷剂及冷冻油的液位、压力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调整。

4.5对压缩机运行电流做出检测,并详细记录。

4.6对制冷管路进行检查、并固定,保证无松动、拉动或摩擦等现象。

4.7对电器及配线部分检查,保证无松动摩擦等现象。

4.8保证冷柜出风口出风良好,并对出风温度检测。

4.9对化霜系统检查,保证蒸发器无霜堵情况。

4.10对冷柜外形及柜内照明进行检查,对缺少配件及损坏配件及时更换。

4.11对柜内排水管路进行检查,保证排水畅通。

4.12维护保养期间对出现故障的易损配件进行及时更换。(不包括冷链压缩机及更换冷冻机油)。

5.项目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为一年。

6.安全要求

6.1承包方应建立安全及文明施工规章制度以及消防、防毒、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等的安全措施。

6.2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及监理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

6.4承包方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

6.5承包方应负责对其卫生清洁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训练。

6.6合同完成后10天内与发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2。

6.7满足《外委业务项目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并签订协议,见附件3。

6.8危险源告知:

6.8.1走错间隔触电。

6.8.2施工时发生人身伤害,包括机械碰伤、触电、坠落等。

7.对应答单位的要求

7.1应答单位必须具有制冷设备维修资质,具有承包采购方所委托的维修项目的能力。

7.2应答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行业有关的标准、规程要求以及采购方各项管理制度;应答单位必须按采购方要求的维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修。

7.3应答单位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采购方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应答单位维修人员进入维修现场,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登记身份证号,存留身份证复印件,严禁未经采购方确认核实的人员进入维修现场。

7.4应答单位必须指派一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7.5应答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7.6应答单位每季度派专人对这34台冷藏(冷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冷藏(冷冻)设备的使用单位及维护保养周期见附件),并填写冷藏(冷冻)设备维护保养单,经各使用单位设备负责人和单位主管签字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

7.7应答单位在维护、维修设备时更换任何配件,需得到采购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并填写配件更换申请单,维修、维护工作完成后经各使用单位设备负责人和单位主管签字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

7.8应答单位必须保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设备正常运行。

7.9抢修项目在接到采购方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维修,快速、安全、及时、准确地完成维修项目,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

7.10一般维修项目在接到采购方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维修,安全、及时、准确地完成维修项目,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

7.11无需更换材料及配件的故障排除,应答方需在2小时内完成维修;常见材料及备件故障排除(如补漏加氟、电器元件更换)应答方需在到场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特殊材料的更换及故障排除(如压缩机、各种风扇电机等)应答方需在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

7.12应答单位必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项目的维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采购方批准,应答单位不得开工。

7.13应答单位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采购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费用应答单位自行承担)。对经采购方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及时进行更换。

7.14项目完成未交付采购方之前,应答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应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损失,如果因此给采购方或第三方造成伤害,应答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7.15应答单位必须保质、保量按期竣工,质量等级:合格。

7.16应答单位在保养服务和维修服务中,有义务向采购方管理人员讲解设备的使用保养、食品摆放和一些常见故障的诊断、排除知识。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

7.17应答单位每年为采购方提供2次冷冻设施、设备使用保养专业培训。

7.18应答单位在维修中,应注意保护维修现场周围的各类管线、设备设施。如发生损坏,由应答单位负责修复或按照原价赔偿。

7.19若应答单位维修人员发生盗窃、损坏个人和公共财物,应答单位负责照价赔偿。

7.20应答单位应将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工作现场及周围环境清洁。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21应答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7.22应答单位应认真按有关标准、规范和采购方审定的维修方案进行维修,随时接受采购方的检验,并按采购方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7.23因应答单位通讯不畅未接到采购方维修通知导致维修延误的,采购方将对应答单位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罚款当日支付。

7.24应答单位未按照承诺的响应时间赶到维修现场导致维修延误的,采购方将对应答单位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罚款当日支付。

7.25因应答单位延误维修导致采购方经济损失的,应答单位在维修开始的一周内合理赔偿(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7.26应答单位未按照本技术规范要求的维修时间完成设备维修,采购方将对应答单位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罚款300元。罚款当日支付。

8.对应答单位维修人员的要求

8.1服从采购方管理,遵守采购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8.2工作期间统一正确着装(应答单位自备工装,工装上必须标明应答单位名称),佩戴胸卡,正确佩戴合格的劳保用品。

8.3应答单位维修人员在各单位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及厂区内严禁吸烟,禁止在工作现场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闲谈。不准进入标有“禁止入内”标示牌的区域和警示围栏(警示围绳)内。

8.4严禁应答单位维修人员在各单位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和厂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酗酒、赌博。

9.工程分包要求

9.1本工程禁止分包

9.2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对总包单位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及执行力进行考核,对不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发包方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场。

10.进场材料要求

施工材料进场前,由招标人甲方人员根据《技术协议》相关要求组织材料进场验收。

11.资质要求

经营范围包含制冷设备及配件的安装、维修。

12.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一个近三年制冷设备维修、安装施工类业绩(满足其一即可)。

13.双方责任

13.1发包方责任

13.1.1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协调;

13.1.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13.1.3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验收;

13.1.4在开工前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3.1.5对投标方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进行答复。

13.2投标方责任

13.2.1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函。

13.2.2投标时携带施工资质证明等文件。

13.2.3乙方应认真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与验评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如期优质完成;

13.2.4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责任和范围做好材料采购及保管工作;

13.2.5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提供照明、围栏、消防、警卫、看守和施工安全设施(水、电线路从甲方明确的接入点开始);遵守甲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纪律;接受甲方安全保卫部门的管理,并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2.6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3.2.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及沟道和周围设备设施的保护工作。在施工中对地下沟管设施和周围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13.2.8乙方在施工中应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卫生,符合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清理现场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包括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拆除和余土、垃圾清理外运等),做到工完场清。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没有达到约定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3.2.9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13.2.10乙方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

13.2.11负责编制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甲方专业人员审批后实施;

13.2.12负责施工现场全过程的安全监督;

13.2.13负责提供所有的建筑材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2.14负责保持现场卫生清洁,工完料净场地清。

14.质量保证

14.1投标方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有项目和服务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不良后果均由投标方负责。

14.3外委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每次考核承包方100--2000元。

14.4已经施工的部位发生缺陷按照相关缺陷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15.发包方安全管理要求

15.1.安全管理目标

15.1.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和恶性未遂事件;

15.1.2无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人为责任的设备损坏事故;

15.1.3杜绝火险现象,不发生火灾事故.

15.1.4无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15.1.5无一般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15.1.6无坍塌事件;

15.1.7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5.1.8不发生违反“十条禁令”行为,即: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操作;严禁无票作业;严禁擅自扩大或改变工作范围;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上下抛掷物品;严禁违规进行动火、受限空间、起重作业;严禁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严禁无证进行特种作业或操作特种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特种设备、施工机具;严禁擅自解除主系统联锁、主保护、五防闭锁;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15.1.9做到“三无”即:无油迹、无积水、无灰尘;

15.1.10做到“三齐”即:拆下零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

15.1.11做到“三不乱”即:电线不乱拉、零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15.1.12无群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件;

15.1.13不发生射源遗失或射线伤害事故;

15.1.14无传染病扩散事件;

15.1.15杜绝Ⅱ级及以上粉尘、毒物危害作业,杜绝Ⅲ级及以上噪音危害作业,杜绝Ⅳ级及以上高温、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15.1.16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率达到100%,不向外环境排放危险固体废物;

15.1.17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废水、生活污水、排水等排放达标;

15.2承包方安全管理责任

15.2.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神华国神集团有关安全环保文件的规定,结合外委工程特点,为明确双方职责,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5.2.2承包方安全健康管理应遵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消防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

15.2.3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健康文明管理,提高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15.2.4承包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二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并按施工人员的3%配备具有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

15.2.5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雨、防风沙、防坍塌、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15.2.6承包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由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召开的安全会议。承包方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承包方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潜水工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上岗。

15.2.7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认真执行。承包方应依据业主的文明检修管理要求等制度制定承包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为确保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实施施工现场定置化、模块化管理。

15.2.8外委工程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承包方应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进行作业过程的危险源分析和工作安全性分析,编制安全作业方案。

15.2.9承包方应熟悉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承包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止噪声、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的措施。

15.2.10承包方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承包方或其分包商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用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的桥梁或道路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承包方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路线上的桥梁加固或改建,或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和因承包方未执行本条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发包方概不负责承担。

15.2.11原土建基础的拆除原则上不准采用爆破法。如确有必要,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引火线等)由承包方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其运输和保管必须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承包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行为。所有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品,都必须合法采购,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向施工发包方进行申报。

15.2.12承包方在任何时候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或在其员工之间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安定和维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15.2.13承包方应自费采取应有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生,以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并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工时,承包方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承包方还应负责为其雇用的员工供应清洁的饮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15.2.14承包方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商、代理商或雇员或工人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15.2.15承包方应执行发包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接受发包方对其进行的安全管理。当发包方认为承包方的施工行为对人身、财产及环境的安全构成威胁时,有权发出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接受发包方对其进行的安全管理,但不能免除其对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15.2.16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承包方负责。由于承包方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

15.2.17直至竣工移交之日前,外委工程所用的发包方的全部财产由承包方负责看管,施工期间的任何损失或损毁,由承包方自费恢复或更换,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执行。

15.2.18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15.2.19承包方按规定参加由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召开的安全会议。承诺如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施工发包方安监部门,如不上报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5.2.20承包方必须对所管辖的施工队、班组和二级单位的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利用三级安全保障体系对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在班组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5.2.21外委工程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根据项目进展,随时盘查施工组织的危险控制状态。 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展,必须制定中、短期风险控制计划,针对高风险作业项目管理,承包方必须组织系统、科学的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出风险控制方案。

15.2.22所有机械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所有施工车辆和交通车辆都必须完好,并获得相关许可运营证书。所有车辆必须配备上车“三检”记录,确认人、车安全可靠后方可上路、行车。

15.3承包方应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15.3.1承包方必须明确施工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5.3.2承包方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身体检查和技术培训制度。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身体健康;确保起重、焊接、电气、高空作业、起重机和机动车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根据工种需要配备相应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统一穿着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工作服;

15.3.3承包方应建立施工设备、机具(包括车辆)及工具的定期检验(特种设备需有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标定及维修制度,严把“五关”,即:机械进厂关,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作业方案审查关及机械使用关。做好施工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的建设。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

15.3.4承包方应根据外委工程的特点,进行施工风险辨识(找出危险源,尤其是重大的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坍塌、防触电、防爆、防雷、防风、防雪压、防雨、防滑、防暑、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提示牌)

15.3.5承包方应建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承包方应有完备的安全保障系统,要有完善、可行、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和针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承包方应建立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持续改进;承包方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其安全体系有效运作。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文件、有执行、有记录、有检查、有奖惩、有评价、有改进,使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5.3.6承包方应随时接受行业及发包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同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15.3.7由于承包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方除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外,按照秦发电公司相关考核条款扣减合同价款。安全事故的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它安全问题的奖惩按发包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执行。

15.3.8开工前承包方应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工程款10%,最高不超过20万),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当合同安全管理目标任何一项未达到时,安全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竣工决算时安全保证金全部返还。承包方工程结算时,必须经发包方安监部门签证。

15.3.9承包方必须提供安全投入物资明细及相关费用,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安全投入物资包括:防止人身伤害而投入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护服、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坠器、安全网、防护面罩、绝缘手套、耳塞、电笔、工器具检验费用等;防止火灾需投入的物资,如石棉布、防火布、灭火器;防止高空落物等需投入的物资,如防坠绳、隔离围栏;警示标识;防止环境污染需投入的物资,如塑料布;文明生产需投入的物资,如胶皮等。

15.3.10承包商软件操作流程必须与实际操作流程同步,否则不予办理入厂手续;。

15.3.11承包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承包方应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15.3.12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发包方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应以其自已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15.3.13承包方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5.3.14承包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

15.3.15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做到现场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汛要求。

15.3.16施工临时设施完整、环境清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自费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发包方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临时工具,运至指定地点。

15.3.17承包方各责任区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一方面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另一方面要防止尘土飞扬,定期洒水,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5.3.18施工区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将废料运到发包方指定的地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5.3.19承包方应随时接受行业及发包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同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15.3.20承包方使用的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使用证件,并报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登记、备案。

15.3.21承包方必须建立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登高装置、移动式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台帐,禁止一切无号、无证、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在施工现场使用。

15.3.22承包方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和起重工器具必须经过发包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对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登高装置、移动式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粘贴编号、合格证,确保其安全可靠。

15.3.23承包方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配足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防尘口罩、护目镜、防酸手套、连体服、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等。

15.3.24承包方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定期对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报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备案。储存、使用的各类危险品场所必须配备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储存(包括临时储存)危险品地点都必须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危险品集中使用和储存场所应悬挂告知牌,牌上标明使用和储存部位名称、数量、负责人及安健环专项制度,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规定检查内容、周期和检查人,并健全相关记录。

15.3.25凡是涉及与地方政府、发包方上级公司来往的文件必须经发包方审定,未得到发包方同意,不得接待地方政府、发包方上级公司、新闻机构。

15.3.26承包方不得私自进入生产区域,如果需要进入生产区域施工,必须按照发包方相关规定,听从发包方生产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工作许可证。

15.3.27与其它标段相关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协商解决各类问题,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发包方解决,确保工程的团结、和谐。

15.3.28在紧急状态下,承包方属于发包方应变体系下的二级组织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并服从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风险状况和发包方的具体要求,承包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紧急应变设备、设施和材料等物资(应急物资主要包括防台、防汛、防雨、防火、防危险品泄漏、防重大设备设施损坏等类别),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物资能够随时投入使用,严禁随意将紧急应变物资移做他用。

15.3.29承包方根据整个施工项目的风险和总体要求,必须编制本单位的紧急应变体系文件,报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审批后,组织各级人员培训和执行,承包方承诺至少制定群死群伤、群体食物中毒、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紧急疏散、地震、防台、防汛、防雨等应急预案。

15.3.30承包方必须建立相应的义务急救员和消防员;义务急救员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15%,同时还必须保证每个班组至少有2名急救员;义务消防员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30%。

3.31承包方发生重大未遂事件、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应立即(15分钟内)报告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并展开各项应急和控制措施,应急处置完成后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严禁破坏和更改,禁止隐藏或瞒报。

15.3.32凡是构成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等,由施工发包方、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调查和落实整改措施;其它事件由承包方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经过、直接原因、根本原因、经济损失、责任分析和考核等内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

15.4.安全管理考核

承包方承诺接受发包方实施现金考核,考核的具体条款如下:

15.4.1承包方施工人员发生违反发包方规定的违章行为,一般违章罚款200-500元/人次,严重违章罚款500-1000元/人次;

15.4.2承包方施工人员在工作现场吸烟,对承包方进行考核500元/人次。

15.4.3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发包方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对承包方进行考核500-1000元/处。

15.4.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落物等不安全现象,未造成后果的,罚款1000-5000元。

15.4.5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动用消防水源、遗留火灾隐患的,罚款500-1000元。

15.4.6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罚款500-1000元。

15.4.7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防火措施不力,防火监护不当,造成火险的或损坏消防设施的,罚款1000-5000元。

15.4.8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发包方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5.4.9对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发包方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发包方保卫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15.4.10承包方人员违反“十条禁令”的立即清退,并对所在队伍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强制安全教育。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违反“十条禁令”的外委施工队伍,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承包公司任何工作。

15.4.11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人员配置不满足合同及相关规定要求,或不满足现场需求,承包方接受每少一人考核500元,虽配置到位但现场管理无作为,每次考核500元;

15.4.12因承包方对各级施工队伍和分包单位管理不当,演变成危机事件,给发包方带来社会和公众影响的,承诺接受发包方每次处罚10-50万元。

15.4.13承包方拒绝施工发包方和发包方的安全监察人员合理监察,或发生顶撞,承诺接受发包方考核500~1000元;被曝光或整改通知多次的安全问题,仍不能彻底改变者,视为管理失控,承诺接受发包方停工整改通知,同时在停工整改期间每天罚款500元,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复工。

15.4.14发包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物理环境存在事故隐患,在整改要求发出后没有按照规定日期完成整改和书面反馈的,承诺接受发包方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

15.4.15发生意外事件后,没有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承诺接受发包方考核2000元,由此导致重复性事件发生的,每次考核10000元;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发现隐瞒事实真相,发生意外事件隐瞒不报的,承诺接受发包方每次考核5000-10000元。

15.4.16承包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在内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许更换,如果更换必须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否则,项目经理每发生一人次更换扣合同款5万元,项目副经理每发生一人次更换扣合同款2万。

15.4.17承包方项目经理与副项目经理不得同时离开工地,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短暂的正常离开工地必须提前两天知会发包方和施工发包方,向发包方履行提交书面盖章的请假手续(并落实委托人),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离开,但必须尽可能的快速回到工地;如未经请假或未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擅自离开工地,投标承诺接受发包方每人次5000元考核;经发包方通知回工地时间后,每延误1天扣1000-10000元,具体考核额度根据影响工程的程度由发包方决定。

15.4.18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各专业主管等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发包方要求参加的安全、质量、进度、基建协调会、图纸会审、重大方案、施工交底,投标承诺接受发包方每次考核1000-10000元。

附件1:

2019-2020年冷藏(冷冻)设备统计表


序号

名 称

型 号

数量

单位

状态

备 注

一、大食堂

1

美的冷柜

BCD--198SMY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2

海尔立式展示柜

SC-340型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3

银都6门冷柜(双压缩机)

QB1--4L6

4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4

申奥冷柜(双压缩机)

O1--OL4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5

银都展示柜

QBO--3L2B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6

奥杰凌6门冰柜(双压缩机)

QB1--4L6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7

卧式冷柜

海尔BC-519HK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8

澳柯玛冷柜(立)

BD(L)--365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9

银都4门冷柜(双压缩机)

QBO--PL

2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10

6门冷柜

冰立方F6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2次

11

冰立方直冷6门冷冻柜

F6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12

冰立方直冷4门冷冻柜

F4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13

冰立方直冷6门保鲜柜

R6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14

天虹展示柜

Z1000L2G-L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15

保鲜工作台 银都

QBO.412

2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3次

合计

20

二、本部

1

容声冰箱

BCD-168T

1

完好

每年维护、保养1次

2

海尔冰柜

377升SD-515CDS

1

完好

每年维护、保养1次

3

海尔冰箱

BCD-216SDN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合计

3

三、物业服务中心

1

长菱冰箱

BCD-2D813

2

完好

每年维护、保养1次

2

容声冰箱

BCD-203

1

完好

每年维护、保养1次

合计

3

四、职工医院

1

海尔冰箱

BCD-215KC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2

海尔冰箱

SC-329GA

2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3

澳柯玛冰箱

SC-387

1

完好

每季度维护、保养1次

合计

4

五、运输公司

1

容声冰箱

BCD-203

1

完好

每年维护、保养1次

2

美的冰箱

BCD-280GM

3

完好

每年维护、保养1次

合计

4

总计

34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报价人需如实填写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给出格式的请按格式提供,报价文件正本证照应为扫描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1 报价函;

2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3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1 单位简介;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 税务登记证;

4.4 组织机构代码证;

4.5 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资质证书;

4.6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报价人须知要求提供)

4.7年检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环境与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按报价人须知要求提供)

4.8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按报价人须知要求提供)

4.9业绩表、用户证明及合同(协议)复印件(按报价人须知要求提供)

4.10合同响应声明

技术部分

三、报价表

四、廉政承诺函(装订在商务部分首页)

五、承诺函

一、商务部分

1.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补充文件材料),并经过问题澄清,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项目采购的全部有关情况。愿意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报价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施工合同。

(3)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报价文件或任何报价文件。

6.(其他补充说明)。

应 答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报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业绩

备注

3、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报价人资格文件

(按目录附加证明材料)

……

4.8 近3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4.9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甲方代表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 本表后应附中选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应如实填写报价人完成的类似项目获得的荣誉称号,本表后应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本表应如实填写用户反馈意见及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评定意见,本表后应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10合同响应声明

我公司完全响应(或有差异则需在差异表中载明)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规定全部内容。

差异表


序号

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

差异内容

二、技术部分


1、报价人技术文件

(按目录附加满足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项目名称)采购

报 价 文 件

(报价文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一)报价总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报 价

备 注

报价总价(小写)

报价总价(大写)

注:

1、此报价在有效期内和/或成交后的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2、请按报价范围及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报价文件未提出报价差异,则视为报价总价包含所有采购范围的报价。

3、本报价应包含询价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4、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四、 廉 政 承 诺 函

项目名称:

报价人:

为规范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采购工作,防止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报价人做如下承诺。

(一) 报价人尊重采购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采购人遵守执行。

(二) 报价人的工作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了解报价项目的商业秘密。

(三) 报价人的工作人员在报价过程中以及中选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邀请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接受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出国旅游等;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 报价人有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按时参加采购人的廉政会议。

(五) 报价人发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政的行为,主动在48小时内署名报告采购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六) 报价人违反廉政承诺,经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退回其报价;对中选的项目,采购人有权撤销中选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的经济合同总价款的1-2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报价人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报价人接受采购人不再考虑与其合作的处罚。

本承诺书在本次采购、报价及合同授予、履行的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报价人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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