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科技处波分复用设备采购磋商邀请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科技处波分复用设备采购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委托,拟对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科技处波分复用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 ZDZB-LSHW-19096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科技处波分复用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范围及最高限价
采购范围:采购一套波分复用设备(两台设备)实现热备,详见第六章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150万元
五、供应商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
2.供应商如非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本招标产品原厂商代理资格;(提供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具备一个波分复用设备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网站截图);提供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5、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企业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以来的;
7、代理资格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网站截图。
(二)磋商文件自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 12日9:3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领取。磋商文件850元/份,但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12月 20日9:30至2019年12 月20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 20 日10: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十、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地 址:拉萨市江苏大道36号
联 系 人:姚工
联系电话:181*****766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陈巧丽 刘凤娟
联系电话:****-******* 136*****565182*****237
电子邮件:********7@qq.com
2019年 12月 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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