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城街道七二村南文化礼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沙城街道七二村南文化礼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城街道七二村南文化礼堂改造工程已由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五议两公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沙城街道七二村,工程总投资估算:45万元;招标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招标内容:沙城街道七二村南文化礼堂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依据温浙集(开)管〔2019〕35号文件,建筑类施工企业应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三楼0309室)购领招标文件。其他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购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9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浙南产业集聚区小型工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交易系统”(http://60.190.114.252:6182/t9)注册报名,通过审核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具体注册手续见公告附件。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17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联系人:王海鹏

电话:133*****111电话:****-********151*****213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七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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