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锅炉热交换器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锅炉热交换器招标公告

杭州第四中学锅炉热交换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第四中学锅炉热交换器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JYZC2011-21
  2、项目名称:杭州第四中学锅炉热交换器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第四中学锅炉热交换器的采购,具体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不少于2年(含)的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领取标书:
  (1)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2011年8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5楼507室)。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投标产品介绍、产品经销资质有关证明、非本省厂家需有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证明(需提供本地工商等注册资料)
  7、应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应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9日下午14:00;
  (2)开标时间:2011年8月9日下午14:00;
  (3)应标、开标地点: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6楼会议室)。
  8、质疑和投诉:应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应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联系方式: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部,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传真:****-********
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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