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北京万科翡翠云图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二局三直营-北京万科翡翠云图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招标人的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专业分包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并且未有违纪等。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班长)、劳动力管理员、预算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5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50%。
1.2.7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2.8投标人应配置足够数量的预结算人员,全程办理预算、签证、进度款、结算等经济类工作,并于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直至向业主方完成移交和提供售后服务。
1.2.9 按照招标单位要求统一着装。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二、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北京万科翡翠云图项目通风工程 ;
2.2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翠湖东南侧。东临太舟坞东二路,西北侧隔太舟坞东二路为翠湖,西临太舟坞中路,南临太舟坞南街,北侧太舟坞四街;
2.3 建设单位:北京万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2.5建筑面积:约191728.16m2
2.6结构类型:装配式剪力墙_。
本招标范围共2个地块。6019地块共6栋单体建筑,N1~N7#楼为住宅楼地下3层,地下车库2层,局部人防。6020地块S1~S13#楼为住宅楼地下3层,地下车库2层。
三、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至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3.2生产、生活区设置:现场不提供临时宿舍及食堂场地,工人的吃住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但应保证人员人身安全。
3.3临水临电:提供总接驳点,由总接驳点至施工各区域管线、配电箱、电表、水表由承包人自行接驳,应满足项目的相关要求。承包人要服从总包管理,按要求缴纳一定的押金缴纳。
3.4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对现场周边环境可能对工程实施中所造成的限制、影响作出充分预测,并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由此造成的经济和工期损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 招标要求
4.1根据北京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4.2招标范围:
4.2.1本次招标技术标是按照现有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它文件、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特别是图纸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1、 人防通风系统——含人防通风设备(含滤毒相关设备)、风管、风口风阀、支吊架、手电动密闭阀控制箱等供应及安装,人防区域配电箱及控制箱甲供,人防通风系统调试,配合人防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一切相关验收工作。
2、 送、排风系统——含排风机、送风机、风管、阀部件、支吊架、保温、消声与隔振设施等相关送排风系统的供应及安装调试;
3、 厨房通风系统——含厨房排油烟系统、事故排风系统、补风系统、风机、净化设备、风管、阀部件、支吊架、保温、消声与隔振设施等相关厨房通风系统的供应及安装调试;
4、 消防排烟系统——含排烟风机、补风/送风风机、风管、阀部件、支吊架、消声与隔振设施、排烟风口、远控排烟口/排烟阀(含执行机构、钢丝绳及钢丝绳套管等)、排烟风管隔热等相关消防排烟系统的供应及安装调试;
5、 正压送风系统——含正压送风机、风管、阀部件、风口及电控风口、正压送风泄压控制系统等供应及安装调试 ;
6、 卫生间排气系统——含排风机、排风扇(非精装区)、风管(含软管)、阀部件、支吊架、消声与隔振设施等整套系统的供应及安装调试;
7、 车库诱导风机——含诱导风机、支吊架、消声与隔振设施等供应及安装调试;
8、 热风幕——风幕机供应及安装调试;
9、 外墙百叶——幕墙系统的通风百叶由幕墙单位供应及安装、本承包单位负责接驳;非幕墙区域的百叶由本承包单位负责供应及安装、接驳。且百叶的形式及颜色要符合建筑设计的要求。
10、抗震支架——原则上包含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由投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供应、安装及专项验收。并且确保项目竣工验收时满足质监站对抗震支架的要求。本承包单位自行判断抗震支架使用范围对竣工验收的影响,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检测费用——所有涉及检测验收的费用,包括检验所用材料费、手续费、管理费及相关支出等全部由本承包单位负责。
4.2.2本次招标范围为万科翡翠云图项目所有发包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通风工程、人防通风工程、防排烟工程的施工、二次深化设计、材料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资料整理验收申报、通风系统和相关材料设备的送检复试、工程试车、调试及正常使用,取得地方质监(含人防质监站)验收合格所有文件并移交属地单位、竣工资料整理汇总、验收前成品保护、人员培训、维修保养、保修,确保无条件配合消防单位整体调试,所有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须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确保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以及为完成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工作。以及由上述工作要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已充分考虑现场要求、材料供应、运输故障、气候影响、分批加工、为保证工程交付进度及产品质量所采取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费用和工期。
4.3工期目标:
4.3.1 6019地块 2019.6.1-2020.4.30
4.3.2 6020地块 2019.6.1-2021.4.30
4.4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4.5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及北京万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4.6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7 材料品牌:见附表
4.8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合格产品。
五、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工程共一个标段,一个中标单位。具体说明如下:
5.1.1投标报价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之工程量清单格式填报,且不得直接对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做任何形式的更改,要求填报的项目均须填报,否则作废标处理;
5.1.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各投标人在核算各自成本后填报价格。 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组成中的明细为必填项,不填写的认为是含在其它项中、招标人后期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索赔。
5.1.3 投标人报价时,请认真考虑并掌握目前的市场价格水平,按目前的价格水平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5.1.4特别需要说明的是: 1)本承包内容包含承包人为配合其他专业完工的调试、整体调试的所有调试用工;因机电专业后开槽导致的其他专业施工非常规损失和返工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二次凿槽;用于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的材料的保管、进出场的装卸车、水平及垂直运输、施工用脚手架(含移动架)及支撑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工、施工失误的处理、成品保护(验收前)用工及辅材及周转材料、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全部用工;上级检查突击清理、维修、配合用工并包含配合评估检查所发生的工期及费用影响;按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规范码放用工;与其他专业队伍的配合用工。
2)本工程所用材料,承包人需封样报到发包人处,待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工程中所用材料需与封样材料一致,且每批材料进场时要通过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甲方指定品牌的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应为合格产品,不满足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消防系统使用的材料设备、消防风机、防火阀等必须满足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满足CCCF认证要求,达到消防验收标准。注:材料设备品牌表见附表。
3)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和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辅助材料及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材料,承包人不会因非实体的消耗而向发包人另行索要辅材、辅料费用。
4)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和承包内容而发生的中小型机械、机具,及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机械消耗,承包人不会因非实体的消耗而向发包人另行索要机械、机具费用。
5)工程资料及时准确、有效。
6)本项目因两个地块同时开工,且分为两个施工许可证,每个标段的进度不一,局部存在二次进出场的可能,需要投标单位考虑此部分相关费用,此费用总价包干。
8)由于承包人原因试运行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运行,直至达到所需的要求为止,并承担因而引起的任何时间上和经济上的损失。
9)现场不提供额外的垂直运输工具,当现有条件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承包人应提前考虑自行增加机械设备,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补偿,不得以此作为拖延工期的理由。
10)不得因为安全文明生产问题致工程进度受损,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损失,同时发包人有权利实行相应惩罚。
无条件按照相关管理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派出所、镇政府、建委、城管、环保等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现场防火防盗、现场保安卫生的所有要求进行文件资料完善、现场设施配置和现场及临建区各种措施到位。
11)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每年十一国庆、秋收等因素对工程的影响,保证施工队伍劳动力不流失,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发包人不另行补偿费用。
12)承包人不得因经济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预付款、其他款项的延迟支付、自身资金运转不良),以任何方式影响正常施工;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3) 每月工程款支付时根据经过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的月进度计划进行,若存在较计划延误时,按照延误的
工程量比例延期支付已完成的工程量。
14)在各种会议上(如监理例会、协调会、专题会等)经参建各方确定的临时时间节点,承包人应按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并且可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5)现场成品、材料保护及相关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成品、半成品的现场保护工作、由于承包人防护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的相关损失、工期延误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经济责任,同时发包人保留反索赔权力,由此产生的总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6)甲方评估系统的变化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后期不接受承包人因此提出的各种签证、洽商及索赔。
17)承包人须确保配合土建承包单位为通风、防排烟系统工程所施工的预留工作并确保所有预留工作的数量及位置的正确性(包括按照土建承包单位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前提醒进行预留)。所有安装过程中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二次修改、钻孔等工程发生均不再计取任何费用。进场后分包应该复核并及时提出,并承担进场后的预留预埋工作以及与预留预埋工作的接驳、协调、配合所需一切费用
六、工程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结算,付款额度为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95%;5%质量保证金维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房屋集中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计算。
七、 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组成:
7.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入京手续、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
7.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施工过质量类省优工程,专业分包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
7.1.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1.4投标报价
7.1.4.1 无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特征描述是否全面,投标人均需考虑满足招标文件、图纸要求、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相关图集等要求,所完成该项工程全部的工作内容并计取相关费用;如对清单工程量、项目等有任何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招标人有权默认为投标人接受并认可相关清单列项齐备、工程量无误,且未详尽之处投标人已自行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满足招标范围内工程固定总价。
7.1.4.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各投标人在核算各自成本后填报价格。 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组成中的明细为必填项,不填写的认为是含在其它项中、招标人后期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索赔。
7.1.4.3 报价中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如投标方未列出此类费用,则招标单位视此类费用完全由投标方承担。
7.1.4.4 投标人已在合同价格中考虑了投标人与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协调工作及由此产生的施工降效,可以合理推断及监理工程师裁定应由投标人完成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7.1.4.5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甲方指定的其它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1.4.6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7.1.4.7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结构施工中遗留的预留预埋的问题;
7.1.4.8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7.1.4.9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1.4.10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7.1.4.11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212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专业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4.12本招标工程中如需由投标人进行深化/优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新风、通风防排烟系统),投标人须满足设计规范及验收的各项要求。如因投标人设计原因造成的返工、拆改及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将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不再进行任何补偿。深化/优化设计内容总价包干,中标后不再办理变更签证。空调机房及风机房设备、管道路由等由投标人自行深化,自主报价,含税总价包干。
7.1.4.13 因本招标工程所发生的所有非实体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外租场地费、工程水电
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间断性施工增加费、垂直运输费、系统调试费、设备材料节能检测(含现场复检复试)、竣工图制作费、成品保护费、甲供材保管费、售后维修、维护费等)应全部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项目及明细价款进行报价。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投标人未明确的项目将视为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中,不再计取。《其他项目清单》为包干价,不论工程量的调整以及合同价款、补充协议价款、结算价款的变化,《其他项目清单》的各项内容及费用均不再调整。
7.1.4.14因本招标工程所发生的所有零星工作项目,如零星用工、墙体开洞及修补、垃圾外运等。由招
标人在《零星项目表》中提供暂估工程量,零星项目综合单价(单价为完全价,含全部人工、机械费用,且不再计取任何税费)后期不予调整,视为投标人完全认可该单价。零星项目价款计入投标总价但不计入合同总价,且不作为计算变更签证限额的计算基数。相应工程量全部为暂定,必须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工程师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变更签证审批后,相应价款在结算时调整。
7.1.4.15 投标总价中应包含水电费(含投标人生活用水用电)。计算水电费公式为:(现场挂表读数+损耗)×实际单价
7.1.4.17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招标人肆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投标总价中应包含竣工图制作费,
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
7.1.4.18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外运土方,投标单位必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的合法弃土地点,从工地清
运出去,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开支,投标单位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7.1.4.19投标人需结合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外墙风帽安装时所需的机械,如租借吊篮、升降设备等因素及
费用。
7.1.4.20投标单位有责任为开发商、监理单位、质监单位和设计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安全保
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
7.1.4.2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冬雨季
施工增加费、交叉施工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应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此费用需包含于报价中,招标方不再考虑补偿。
7.1.4.22对于非招标人原因(政府会议、重大活动、中高考停工、公司评估期间暂停施工、政府相关文
件强制要求、雾霾天措施等)导致的停工产生的窝工及赶工费用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完工,招标人均不进行费用补偿。
7.1.4.23赶工、窝工、降效费,均包含于报价中:
(1)因工程需要抢工期时增加的赶工费用。
(2)交叉作业,多工种配合用工及与水电专业队伍的配合用工及相互影响的降效费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
(3)施工难度增加费、场地狭小造成的降效费及其它人工补偿。
7.1.5 专业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详见附件二;
7.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1.7投标人业绩情况;
7.1.8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2计价原则:
7.2.1工程建设期内预算价或竣工结算时,投标人上报的预算价及结算价,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预结
算额的5%,否则招标人收取超出审定额5%以外部分的10%金额作为违约金;如投标人上报的预结算金额高出最终审定金额的10%,甲方收取全部审减额的10%作为违约金,此外,额外收取超出审定金额10%部分的5%金额作为造价审计费用。以上违约金及咨询费用一并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同时并降低投标人在招标人评估体系的排名。
7. 2.2变更签证计价原则:本招标工程施工期间,如发生与招标清单相同的项目执行投标综合单价,
发生相似的项目参考投标综合单价。若发生招标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则按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进行组价:
? 取费执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费率,高层建筑超高费、脚手架使用费、操作高度增加费、系统调试费均不再计取。
? 人工含量、各类材料消耗量、其它材料费、其它人工费、其他机械费均执行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含量及价格。
? 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执行《人材机汇总表》中的价格,如发生《人材机汇总表》中没有的材料,双方以市场低价原则协商确定。
? 如发生管道拆改或新增,仅对拆改/新增部分管道计取试验、试压、冲洗费用,实际试验、试压、冲洗范围与计量范围的差异,投标人在其他项目费用中综合考虑费用差异。
? 变更签证中所有管件均不单独计量、计价。如发生通风管道避让等情况,均按管道延长米计量,综合单价执行中标清单管道相应价格。
? 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签证,中标人(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驻场成本工程师、责任方扣款单位(如有)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必要时采取拍照等技术手段(证明资料来源的真实合理),否则招标人(甲方)对此产生的费用视为乙方让利,不予进行费用核算。
7.3招标人将于2019年月日在发放招标文件;同地同日同时召开招标答疑会。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息形式通知。
7.4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月日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2019年月日时前送达 。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息形式通知。
7.5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7.6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 开标须知
8.1本工程于2019年月日时在,请各投标人准时进入会场。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息形式通知。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8.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8.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8.2.5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8.2.6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8.2.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九、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动经济、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9.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专业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9.7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项目经理负责人员)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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