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代管宾馆(酒店)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代管宾馆(酒店)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服务中心
代管宾馆(酒店)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0610-0742BJNF2291
招标人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用途: 对机关服务中心代管宾馆(酒店)进行承包经营
招标项目的性质: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第一包:北京国检宾馆承包经营
承包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经营方式:承包经营者可以改变北京国检宾馆现用途
承包经营期:3-5年
2)第二包:金质商务酒店承包经营
承包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经营方式:仅作为商务酒店,不得改变其目前用途
承包经营期:3-5年
3)第三包:南戴河检测技术交流中心承包经营
承包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内部职工。
经营方式:保持目前南戴河检测技术交流中心经营方式
承包经营期:3年
4)第四包:厦门海天宾馆承包经营
承包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经营方式:以宾馆或写字楼方式承包经营。愿意投资建设二期项目者优先。
承包经营期:3-5年
注:
1、以企业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
法人代表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1) 经公证处公证的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担保(担保金额不低于投标金额)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
2、以个人名义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
户籍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履历等情况说明
经公证处公证的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的担保(担保金额不低于投标金额)
投标人没有犯罪记录、在工作单位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的声明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8月27日-2007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20日 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07年9月20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 戴磊、李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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