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教育局拉萨阿里地区高级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阿里地区教育局拉萨阿里地区高级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阿里地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拉萨阿里地区高级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拉萨阿里地区高级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XZZB-YY-AL1901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峰
项目联系电话:138*****2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阿里地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峰 138*****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岳英鉴 181*****678
代理机构地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2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交法人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三大网站中任意一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有限制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活动的行政处罚的(且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经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中任何一人(含单位及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自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将以前来报名的先后顺序接受最先前来报名的供应商报名,后来者恕不接受。 3.4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3.6、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1.51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7: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21日 10:30 至 2019年07月26日 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29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 年07月21日起至2019 年07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时30分-12时30分,下午 17时00分-18时30分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情形)或者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情形)及前款“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1/3.2/3.3/3.5/3.6项”要求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29号)购买磋商文件(上述所有资料均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磋商文件售价:8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6:30 至 2019年08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7: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峰
项目联系电话:138*****28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交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三大网站中任意一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有限制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活动的行政处罚的(且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经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中任何一人(含单位及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自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将以前来报名的先后顺序接受最先前来报名的供应商报名,后来者恕不接受。
3.4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3.6、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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