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油罐卸油计量装置、影视编辑器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油罐卸油计量装置、影视编辑器招标公告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油罐卸油计量装置、影视编辑器询价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表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油罐卸油计量装置、影视编辑器进行询价采购。

一、询价采购表:

项目编号:JNCZ-XJ-2011-0529ZF

项目名称:油罐卸油计量装置、影视编辑器

流水号:b75ac838-312e-45fc-8efd-aea6040a6206

报价货币基本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数量单位备注
油罐车卸油计量装置

采购物品:

一、LLT-C型油罐车卸油计量装置(小车移动式、带泵加压式),数量:1台。技术要求:1. 精确度等级:0.5;2. 公作压力:泵加压;3. 计量介质:柴油;4. 进出口接头:满足油罐车卸油要求;5. 流量计材质:铸铁,铸钢或不锈钢;6.消气过滤器材质:焊钢。该计量装置主要用于对油罐车卸油时油品的计量,可测量出油罐车到用户后装载油品的实际总量,主要由回零型流量计、油泵、单向止尼阀、快速接头和消气过滤器构成。

二、流量计2只,口径:DN25,适用介质:柴油。该流量计能够对机组耗油情况进行计量和统计,为不回零型流量计。

数量:1套

1
影视编辑机具体规格配置请注册供应商登陆系统通过询价采购报价功能查看1
备注注册供应商登录“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使用“询价采购报价”功能可以看到处于报价周期内的询价采购单及其详细的采购项、规格、配置要求。

二、网上询价时间:

开始时间:2011年07月2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1年07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成交原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供应商报价、交货期、报价时间权重顺序由系统自动计算成交者。

四、结果公示:

网上询价采购结果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www.jngp.gov.cn)上公示。

五、货物的验收:

三日内,采购单位填写《货物质量验收报告书》。

六、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乙方凭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书、发票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由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付款。

七、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必须是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

2、为本次报价货物的制造商或者有授权的代理商;

3、有及时提供本次所采购货物的能力。

八、注意事项:

1、报价时间以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2、在网上采购过程中,当甲方计算机网络系统遭遇病毒破坏或发生其他非人为故障导致采购不能正常进行时,甲方将在故障排除后再重新上网采购;由于乙方网速等原因造成的采购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必须在规定的起止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截止报价时间后将无法报价。

4、此报价为最终报价。

5、所有报价物品,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6、反报备要求:供应商在报价前无需取得任何授权或备案,事先取得授权或备案的取消投标资格。但是成交供应商在签定正式合同前须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如不能按时提供则成交无效。

7、验收方式:本项目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也可直接由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项目负责人:杨兰江

联系电话:****-********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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