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河流定期污染源排查、定期水质监测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河流定期污染源排查、定期水质监测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水质监测服务 | |||||||||||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惠财竞争性磋商〔2019〕133号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90000元 | |||||||||||
最高限价:19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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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
1、项目地址:郑州市惠济区 2、采购内容:在惠济区辖区内枯河、魏河、索须河、贾鲁河、东风渠等河流设置监测断面,定期实时监测;每月、每季度按时出具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排除污染源;年终时对全年数据进行对比,研判河流质量变化规律,进一步改善河流环境,提高河流质量提供可靠依据 3、采购规模: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服务周期:1年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指: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指: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指: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年算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具备有效的CMA资质证书,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1.时间: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凭企业CA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磋商文件及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可能无法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B区第 十五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 |||||||||||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19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B区第 十五开标室(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2月05日至2019年12月12日。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郑州市惠济区环境保护局 | |||||||||||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 |||||||||||
联系人:李彤 | |||||||||||
联系方式:********9987 | |||||||||||
2.采购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石海霞 |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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