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农副产品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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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农副产品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要求,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受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就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农副产品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67(HZSMDCGH2019-041))实施政府采购。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报价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漂烫速冻流水线设备一批、草莓加工设备一批、速冻机附属设备一批、车间其他附属设备、设施一批、更衣室设备一批等。 2.项目预算金额:扶贫资金172.96万元整。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工信部委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2-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
联系人:王冲联系方式:159*****00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历下区经十路12308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11层1106室
联系人:王硕联系方式:187*****645
发布人:经办人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6时33分50秒********150807_********22.pdf" target="_blank">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upload/attach/********150807_********22.pdf

标签: 加工设备 农副产品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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