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工程招标

殡仪馆工程招标


殡仪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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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红河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红河县老象山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是否资格预审: 是
报名开始时间: 2007-8-21
报名截止时间: 2007-8-27
报名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教学楼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工程详细信息: 1.
红河县殡仪馆工程,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红发改办[2007]55号文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河县民政局,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红河县殡仪馆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项目投资:151万元 2.4项目建设地点:红河县老象山;
2.5项目建设工期:280日历天左右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备注:
5、投标申请人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从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红河县交易所及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县建设局三楼)处获取相关信息及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7年8月21日上午8:00至2007年8月27日下午17:00止。联系人:龙金伟,联系电话:138*****994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并另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公司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招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红河殡仪馆工程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8月31日17时00分以前送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7年9月3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在此时限内未收到通知的即未获得投标资格。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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