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新安寺社区安置小区物业承包政府采购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新安寺社区安置小区物业承包政府采购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清扫服务 | 项目经理 | 3500元/人/月,共1人。 | 1 | 项 | 42000 | 42000 |
2 | 清扫服务 | 保洁员 | 2500元/人/月,共12人。 | 1 | 项 | 360000 | 360000 |
3 | 物业管理服务 | 维修人员 | 2500元/人/月,共5人。 | 1 | 项 | 150000 | 150000 |
4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保洁车辆、工具 | 28000元/年。 | 1 | 项 | 28000 | 28000 |
无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3、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19年7月-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5、磋商文件获取:无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学超 | 联 系 人: |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电 话: | ****-******** | 电 话: | 159*****100 |
地 址: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太阳山路1号 | 地 址: | 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19 年12 月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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