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招标公告

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招标公告

编号:SZHX-2006-P-X-016号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检察院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电脑、附属产品及数码产品进行询价招标,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内容:
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及技术、配置要求单位数量备注
标段一
1数码相机佳能IXUS 750台8要求现货,签定合同后三天内交货
2数码摄像机JVC GZ-MC500台2
3数码相机佳能EOS 30D套机台1
4摄像机数码伴侣BLESS BV812(20G)个1
5数码伴侣纽曼D825(80G)个3
标段二
1便携式摄像头罗技 快看高手版Pro4000个12
2笔记本电脑明基S61-101台2
3移动硬盘惠普AUGUST A600(100G)个2
4硬盘迈拓 金钻9代 200G盒装个2
5视频采集卡品尼高DELUXE个2
6便携式打印机佳能 IP90个2
7台式计算机DELL 5150n台2
二、询价响应报价表 编 号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电 话________ 邮 编______
响应内容:
序号品 名 品牌、型号数量偏离产品要求说明市场价单价总价交货期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
5.交付使用日期
6.报价表
7. 报价承诺
报价承诺的相关格式如下:
我公司承诺: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报价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综合说明: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报价货物如为进口的,在交货时须提供海关商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
5. 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6.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但如果采购内容中要求分段报价的,则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一段或全部进行报价,但各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平江区国库支付中心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清货款。
8. 成交原则:符合招标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9.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0.请贵单位于2006年4月20日 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官渎路247号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
11. 投标单位的《询价响应报价表》盖章有效,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信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为真实,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2. 开标时间:2006年4月20日下午14:00整
13. 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江区会计核算中心(旧学前81号)
1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交货。
15.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FAX)
联系人:杜春明
16.采购单位: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钱斌 联系电话:********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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