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楼工程
招投标编码: SG0302G11007 公告发布日期: 2011-07-28
报名开始时间: 2011-07-28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东宁县东宁镇河北新区法院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任忠宇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楼工程
建设单位: 东宁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东宁县东宁镇河北新区法院南侧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楼工程
1、招标条件:
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综合楼工程(招标编码:SG0302G11007)已由东宁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资【20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宁县东宁镇河北新区法院南侧
2.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5251.67㎡
2.3合同估算价:657.8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1年8月30日至2012年8月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2.6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3日
9:00—11:00 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再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8日
8:30—11:00 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牡丹江市东宁县绥滨二区二号楼1、2#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除原件外还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份。非本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宁县人民检察院(盖章)
联系人:高庆和:135*****5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任忠宇:137*****58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广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