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住院综合楼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中医院住院综合楼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宜市中医院住院综合楼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宜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信宜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信宜市中医院住院综合楼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至2011年8月3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YGPC2011-WT045
二、采购项目编号:XYGPC*******
三、采购项目名称:信宜市中医院住院综合楼10KV配电工程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项目预算 |
综合楼10KV配电工程 | 宗 | 1 | 62.5万元 |
注: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上限:不超出采购预算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信宜市中医院住院综合楼10KV配电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七、投标人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受到采购人邀请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投标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参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的供应厂家须符合进网标准;
6.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集中举行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本项目地点自行踏勘,所需费用及安全事故问题自行负责,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7月28日至2011 年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信宜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外地施工企业(指未在茂名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施工企业)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外出证明文件及其办公电话号码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17日上午9:30 (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信宜市新宾中路供水大楼7楼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8月17日上午9:30
十三、开标地点:信宜市新宾中路供水大楼7楼
十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信宜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3*****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宜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宾中路供水大楼7楼
邮编:525300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聂小姐
联系电话:0668-*******
联系传真:0668-*******
电子邮件:xygpc@163.com
十六、报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信宜市支行
户 名: 信宜市政府采购中心
信宜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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