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TC-A-*******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3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概况: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PPP模式)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拟采用“炉排炉”处理工艺,烟气排放标准满足欧盟2010/75/EU及最新颁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如有),项目总投资为80782.5万元。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宝鸡市金台区长寿沟垃圾填埋场以南、马家塬塬边以东,宝陵村用地范围内,用地面积约120亩,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沿沟内现依次分布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厂。厂址紧邻填埋场,周边接纳度较好,拟利用现有填埋场处理焚烧飞灰及残渣。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本项目焚烧工艺需采用技术先进成熟有广泛应用案例的炉排炉,引进技术或以上水平的机械炉排炉均可。设两台焚烧炉,单台日处理能力为750吨。2、本项目采用成熟的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满足欧盟2010/75/EU及最新颁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如有)。3、建设满足处理能力要求的主体建筑、电力上网、道路、供水以及厂区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4、飞灰在厂内稳定化处理,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一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 6889-2008)的相关要求后,运输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库区处置。5、残渣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要求后,运输至指定填埋场填埋。6、渗滤液和其他废水排放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循环利用。7、噪声控制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二类,昼间60DB (A),夜间50DB (A)。8、恶臭控制标准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浓度二级标准值。9、本项目环保标准还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 20号)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环保要求以环评批复为准。10、本项目暂定总投资为80782.5万元。项目总投资及资本金比例最终以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社会资本和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70%和30%的比例分别出资。双方均须全部以非债务资金出资。
项目用途:本项目为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参股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4个月),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全部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市政府方指定机构。
项目性质:PPP项目资格预审
采购预算:********0.00元
最高限价:********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拟的财务状况说明即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特定条件7、申请人需具有投资、建设和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至少提供1项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等,提供复印件);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本条款由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满足即可。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2)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均应参股未来与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牵头方负责项目的融资。(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进行资格预审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和投标;(4)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未经政府方同意,其成员不得变更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联合体各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申请人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开始时间:2019-12-09 08:30:00
2、发售截止时间:2019-12-13 17:00:00
3、发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4、文件售价:0.00元/每包
九、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27 09:00:00
开标时间:2019-12-27 09:00:00
开标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A座7楼第一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314、137*****536
2、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06
招标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