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监测预警系统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监测预警系统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连城县、长汀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龙岩市新罗区水利局、漳平市水利局、连城县水利局、长汀县水利局委托,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连城县、长汀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MSZB 2011-100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1年 7 月 29 日至2011年 8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和单位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 8 月 23 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 8 月 23 日9:00在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8、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 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达投标邀请函中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合同包1最高限价: ¥480万元整;其中:
品目号1最高限价:¥115.5万元整;
品目号2最高限价:¥105.8万元整;
品目号3最高限价:¥118.7万元整;
品目号4最高限价:¥140 万元整。
若投标人的各品目号报价或合同包1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2011年8月15日17:00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 编:350001
传 真:********
联系人:侯小樱 林佳
电子信箱:ms-zb@163.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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