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镇农房管控风貌提升拆违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湖镇农房管控风貌提升拆违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湖镇农房管控风貌提升拆违项目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镇农房管控风貌提升拆违项目二期(项目编号:LYTSZC2019-015)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年度采购限价 | 服务期限 |
1 | 湖镇农房管控风貌提升拆违项目二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400万元/年 | 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工程拆除或市政或房屋建筑业务的供应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凡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开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开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
四、投标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
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龙游县幸福路213号,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报名或购买采购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6日9:30时前;
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综合执法局西侧道路进100米,下同),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6日9:30时整;
地点: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综合执法局西侧道路进100米,下同),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八、质疑与答复
1.投标人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在2019年12月13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9年12月16日17:00时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
九、投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以通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在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十一、其他事项: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告期限内报名的供应商可应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报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告期限外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谢晟136*****973
2.代理机构: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郑女士 137*****889
联系地址:龙游县幸福路213号
3.采购监管部门: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 0570﹣*******
联系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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