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招标公告

家具招标公告

遂采[2011]-56号家具询价函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拟对家具等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要求等详见询价报价函。

二、请将询价报价函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由投标人签字填写完整、产品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营业执照 (以上都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北京时间2011年8月2日下午5 :00点之前传真或密封送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我中心有备案的单位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评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1、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单位标底的供应商中标。采购物品如报价超过采购单位标底,则视为废标,等于或低于标底,为有效标。在有效标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

2、采购人在开标前设定最高控制价(即标底)。

四、报价单位必须保证

1、投标人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我中心有备案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

2、所提供的应是全新、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手续齐全并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此次询价单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售后服务不低于国家或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等标准且要求保修一年,供应商应随叫随到进行终生维护保修。

五、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价、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税收、售后维修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六、付款方式: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包括税收、安装等使用前一切费用)复印件由采购办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交货单位、时间:遂川县城内的采购单位;交货时间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七天内交货。

八、中标供应商领取通知书时缴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中标供应商在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履约合同后,凭采购单位的验收单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本次询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工本费100元。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传真:****-*******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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