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分系统建设项目

青岛市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分系统建设项目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分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财政局的委托,对青岛市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分系统建设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财政局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分系统建设项目
1.3采购项目内容:青岛市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分系统建设
1.4采购项目预算:165.0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1)建设青岛市会计考试报名、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子票据分系统,分别解决会计考试报名、殡葬收费、不动产登记收费等业务的电子票据及相关应用。2)建设青岛市公安局电子票据分系统,涵盖公安交通违章罚没、车驾管、出入境、户政等业务的非税电子票据及相关应用。3)建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票据分系统,涵盖法院诉讼费业务,缴纳罚款(现场、预收,案款转罚金)等业务的电子票据及相关应用。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原青岛市非税管理和收缴平台电子收缴暨财政电子票据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现需建设青岛市会计考试报名、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票据分系统。为了保证青岛市财政非税电子票据分系统与青岛市财政局非税电子票据系统数据对接的兼容性、高效性和安全性,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2供应商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12-06 12:30:00起至2019-12-13 12:3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财政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
E-mail:********0@qq.com
财政编码:266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杨建勇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北区福州北路135号402室
E-mail:qdligy@126.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
传真:****-********-809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肖惠惠
8.3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票据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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