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交警大队休息用房装修及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福州高新区交警大队休息用房装修及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致:福建兆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天华兴城建有限公司、福建长洋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交警大队休息用房装修及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治信访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治信访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2.2.工程建设规模: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高新区交警大队休息用房装修及改造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3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2月6 日9 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1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采取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三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用信封单独包封,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自行保证提交的保证金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不予拆封,待中标后,当众拆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封袋并清点数目,若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至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治信访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6*****057,传真:/
联系人: 丁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152*****824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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