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证书;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磋商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9年9月或9月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新河镇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20-19-z7898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我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促进农业节水减排,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进行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5、交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06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13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06 13:30:00至2019-12-13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1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18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 2、磋商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评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3)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