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省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对辽宁省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LNZ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01包
有机溶剂萃取仪等监测设备
02包
便携式气相色谱等监测设备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在第1包和第2包中所有投标产品单价在0.5万元以上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1年8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网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指定地点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23日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联 系 人:黄志强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08室
项目联系人: 李丽梅
传真:***-********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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