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岛展示中心塔吊租赁公开招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岛展示中心塔吊租赁公开招标

采购名称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岛展示中心塔吊租赁公开招标

组织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青岛公司

采购编号

ZTJG-SD-2019-199

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17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展示中心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塔吊租赁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2019-199

********0">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展示中心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所需塔吊租赁,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文化街,建筑面积约 26014.39㎡,结构类型:钢管混凝土框架结构。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付款条款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6">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8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西站支行;银行账号:****************9),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只开收据,不提供发票)、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信息经核实后,通知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10:00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2月6日10:00时。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深圳路179号华沃大厦1楼109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6日10:00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深圳路 179 号 华沃大厦1楼109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

公 司 联 系 人:李新功

电 话: 135*****418

电子邮件:********7@qq.com

项目联系人:陈宝琪(物资)18906391065 王庆伟(技术) 13475867517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1206


附件: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

计划交货期

送货地点

1

塔式起重机

TD-01

4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监督检验证明、自检合格证明、设备产权备案证、出厂日期、产权单位,有备案证。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主要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安拆单位营业执照、安拆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专业供应设备。

8.提供近三年(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有关塔吊租赁业绩的证明文件。

9.限鸿达、中联、徐工、四川锦城等品牌塔吊。

10.塔吊必须是在出厂3年以内的设备

300元

2万元

2019-11

烟台市长岛县文化街中铁建工集团长岛展示中心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

塔式起重机

TD-02

2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付款条件:施工期间每季度付款一次,即:第三个月的20日双方核对前三个月的租赁费,出租方于五日内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承租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承租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三个月双方核算金额的70%,以此类推。塔吊拆除撤场后1个月内双方完成结算,结算成立且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至结算值的75%,结算成立后满六个月起30日内无息付清余款。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支付: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第一次支付租赁费时支付塔吊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的50%,塔吊全部拆除退场并结算完成后满一个月后的30日内支付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的剩余50%。

2、塔吊报停时间为:春节期间报停一个月(30天),不计取租赁费。

3、塔吊安装防倾覆装置、群塔防碰撞装置、面部或指纹识别系统由投标单位负责。

4、租赁天数以现场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塔吊 展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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