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绿地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高铁新城区域

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650亩,包括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智慧市政及相关配套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001001
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61021.20
2019/12/06
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02月09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02月2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06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0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Ⅰ组。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行审投【2019】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绿地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AI城际空间站首期启动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西起204国道、东至站前路,北至新泾路、南至华妙河区域。 2.1.2建设规模:规划道路约5.856KM,共10条道路,其中主干路约0.362KM(道路宽度40m),次干路约1.507KM(道路宽度24~32m),支路约3.987KM(道路宽度18~24m);新建市政桥梁8座,景观绿化面积约242934平方米,水域景观约113272平方米,土方约45万立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61021.2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386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2月09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3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2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部分子项工程节点工期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中各子项工程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等勘察工作,所有相应成果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设计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中各子项工程全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子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有关现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所有相应的设计文件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查。 3、设备采购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中各子项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4、施工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中各子项工程的所有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批准的各单项工程的设计文件内容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是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Ⅰ组,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3.3.1.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3.3.1.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亿元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2)施工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设计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并完成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3.1.2 申请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申请人(联合体时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6亿元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2)施工业绩:申请人(联合体时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6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上述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须上传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3)设计业绩:申请人(联合体时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上述设计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上数据为准。须上传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设计合同;③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原件(经施工图原审查机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三项资料(其中①和②中至少有一项是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的)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6日8:30至2019年12月10日17: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6日 15:0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绿地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杨舍镇缇香广场18楼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闫成
魏丽勤
****-********
****-********
********0@qq.com

三、公告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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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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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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