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积健楼礼堂艺术演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积健楼礼堂艺术演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和《西南大学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西校 [2018]476号)的有关规定,拟对“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积健楼礼堂艺术演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关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积健楼礼堂艺术演出设备采购 | 306 | 6 | 1 |
注: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以上采购项目内容的具体要求,见“第二篇 采购需求”; 3.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指成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二、资金来源
附属中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资金已到位。
预算金额为:306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等与艺术演出设备相关的安装及调试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开标的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9 年11月13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http://caigou.sw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如果有)、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或到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230室领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1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 年11月13日-2019 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转账支付:户名:西南大学;帐号: ****************877;开户银行:工行重庆朝阳支行;统计社会信用代码:****************3W;款项用途请注明:TC199DC2X项目标书资料费)。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1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持《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231室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费后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递交到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230室,购买招标文件。
1.2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和《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到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230室,购买招标文件。
2. 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和《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qq.com">********1@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换取发票。
3.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六)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9 时00 分至2019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凭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收取投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4日 9 时30 分。
(八)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签到;
3、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资料费。
4、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1室(西南大学二号门内400米处)。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交,以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是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支票,且币种为人民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西南大学银行账户上,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采购组织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再次查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中标人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实转账投标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转账凭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或支票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时:
①以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支票或银行保函原件。
②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最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 | 西南大学 | 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 工行重庆朝阳支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银行行号: | ********0474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款项用途请注明:TC199DC2X项目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可办理无息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委托代理人持合同原件到我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
(3)以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须开具一张以“西南大学”为抬头的收据并加盖原付款单位的财务章或公章,并委派专人携带上述收据至我校,方可办理退款手续;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请委派专人携带授权书至我校,领取保函原件。
咨询电话:(023)********蒋老师
如逢学校寒暑假期间,亦请投标人理解和见谅。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分包同时进行投标。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五)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http://caigou.sw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西南大学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若多家投标人对项目中的核心产品投出了相同品牌,只能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篇
本项目若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将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评审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将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评审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均相同的,将商务部分得分最优者确定为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评标总得分、技术分、价格分和商务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获得者,其余提供相同品牌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出现同一制造商不同品牌(指核心产品)参与投标的,若该制造商不同品牌之间技术参数有明显更新迭代的,可视为两个不同的品牌;若该制造商不同品牌之间没有技术参数方面的升级变化的,视为同一品牌,并按前述同一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定执行。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到实地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身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勘察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因投标人放弃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投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后期的服务中,如果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的现场实际需求,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此导致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一)投标人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现场踏勘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现场踏勘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校内
(五)现场踏勘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39980173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http://caigou.swu.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一)采购人: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联系人(现场踏勘):唐老师 联系电话:13399801733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杜家街43号
(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三)采购组织机构: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龚老师电 话:(023)68250189
邮 箱:********1@qq.com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位 置:西南大学2号门内进入直行约400米,南区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右侧。
(四)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任海燕、雷九红
电 话:023-68881331-9072、15215004139
传 真:023-68696636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
201911081555416815999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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