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及3721.42万元债权

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及3721.42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SZZR19079
项目名称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及3721.42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60
挂牌价格3,721.52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19-12-06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本项目挂牌价格3721.52万元,其中标的企业60%国有股权0.1万元,转让方享有的对标的企业的债权3721.42万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网络竞价系统设置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3、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协议移交部分省属企业所属“僵尸”企业和拟退出亏损企业国有产(股)权的通知》(鲁国资收益字〔2017〕78号),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60%股权和全部债权转让给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4、高玉波与标的企业自然人股东阎晋海、周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购得标的企业5%股份,转让后高玉波持有标的企业5%股份,阎晋海持有标的企业17.5%股份,周江持有标的企业7.5%股份,其他股东股份不变,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公示内容中的股东情况等信息均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工商登记填写。 5、根据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借款协议》,转让方在2019年度向标的企业提供120万元额度的批次借款,其中2019年1-5月份提供借款51.50万元,计入本次审计范围,2019年6-11月提供借款54.68万元、2019年1-11月利息7.30万元及交易完成前的借款、利息,由受让方代为清偿。 6、标的企业开发的华鲁国际御龙广场房地产项目二期工程,截至目前尚未办理综合验收及备案。 7、其他重大事项见天兴鲁评报字(2019)第108号《评估报告》及中天恒审字(2019)第0898号《审计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权证变更过程中的产生的相关费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等价收购转让方在2019年6月至交易完成前向标的企业提供的借款及利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股权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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