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湘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工程物业分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 规模:本项目共1个家属区,共计590户。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屋顶防水、楼梯修缮、单元大门修缮、公共照明恢复、灭火器恢复、水管修缮、下水盖板修缮、围墙修缮、绿化恢复等等。施工费用672.12万元,设计费37.89万元。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

2.5.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279号令和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所有后续服务。所有投标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第二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 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须至少配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国家和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3.1.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托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5.5 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担保

6.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

6.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0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获取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

7.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

7.3.1营业执照副本;

7.3.2资质证书(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亦可);

7.3.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施工单位提供)

7.3.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3.5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3.6拟任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7.3.7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3.8拟任设计负责人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7.3.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3.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评委认定的审查结果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湘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8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139*****0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话:180*****055

监督单位:湖南国资公司纪检室

监督电话: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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