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一期1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配套工程CO提纯装置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一期1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配套工程CO提纯装置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一期1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配套工程CO提纯装置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一期1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配套工程,由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CO提纯装置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工程CO提纯装置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一期1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配套工程CO提纯装置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 CO提纯装置一套。供货范围为CO提纯装置界区范围(界区红线外 1 米)内的设计资料和专有设备,内容如下:
(1)基础工程设计(具体内容以《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为准)、详细工程设计(具体内容以《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为准)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以及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开停车及正常运转指导、调试等完成性能保证的全部工作。设计不含消防、给排水、土建、地下管道部分,但需提供条件。无条件配合总体院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HAZOP分析、LOPA分析报告及SIS系统设计。
( 2 )操作说明书(至少包括:操作手册、安全操作规程和分析规程等)。
(3)配合DCS系统厂家进行控制系统的组态编程。
(4)投标方提供专有吸附剂(含吸附剂装填的技术指导)和专有程控阀(包括隔爆电磁阀、阀位传感器等配套仪表)的供货(吸附剂及程控阀规格等信息由供应商补充),变压吸附吸附剂必须采用载铜吸附剂。
(5)两年程控阀及配套仪表附件的备品备件。每种型号程控阀的易损件提供备件不少于2套,若某种型号的程控阀数量多于10台,则备件不少于3套。电磁阀、阀位开关每种规格提供5%备件,最小单位1件。
(6)其它设备提供订货资料,招标方另行采购、安装施工。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服务周期: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性能考核合格结束,具体时间节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专业公司;
3.3投标人在国内具有CO提纯装置工程设计成功应用于光气生产项目的实际应用业绩不少于1项。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或注册化工工程师;
3.5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设计资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应具备 GC 类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三类)设计许可证;
3.6投标人须具备设备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产品实验(检验)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上述查询有被列入者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联合体可由设计和设备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设备的生产能力(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许昌市空港第一国际17楼1712室,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平煤神马集团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路南);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路南
联系人:卜先生
联系电话: 138*****529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空港第一国际17楼1712室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5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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