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湾春晓安置小区自行车棚和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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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同湾春晓安置小区自行车棚和绿化工程已经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青发改政务投资【2011】124号文立项和招标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精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车棚和绿化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青发改政务投资【2011】1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湾春晓安置小区自行车棚和绿化工程
2.2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约11696M2,,自行车棚总面积约1100 M2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
2.4建设地点:大同镇大同西路36号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各投标人须提供报名期间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2008年以来已完成3个单项合同不少于11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的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资格:贰级或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资格: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的权力,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有违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报相关部门备案)。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75号1栋附13号,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8月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75号1栋附13号,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精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59号
邮 编:610300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135*****022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二楼
邮编: *******
联系人: 邱先生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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