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出版创作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新华出版创作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四川新华出版创作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新华出版创作中心项目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都发改审批[2011] 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都发改审批[2011]1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都江堰市灌口镇建设路413号;
2.2工程规模:建设四川新华出版创作中心,其建筑面积为34550平方米;
2.3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四川新华出版创作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相关施工图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2008年、2009年、2010年)具有三个类似工程施工(其中至少一个须为四川省内业绩)业绩,财务要求为近3年(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无亏损;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一级(不含临时);信誉要求:没有被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须持有效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备成都市建委针对本工程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二楼大厅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取“网络投标报名回执”。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在上述时间内到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7-2)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人民南路一段城市之心17楼
邮 编:610017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大厦12楼36号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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