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办、财政局等单位电脑招标公告

委办、财政局等单位电脑招标公告

安徽省颍上县委办、财政局等单位电脑项目询价采购函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委财政局等单位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颍上县委办、财政局等单位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欢迎符合资质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1 年8月 2 日9:3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经采购单位确定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合同中明确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数量

  1县委办

  电脑

  参照联想B31R3配置

  6

  2财政局

  电脑

  参照联想商用(THINKCEARE) M8300T配置

  1

  合计

  7

  1、采购需求中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谈判文件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报价人可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也可以对任一序号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 (包括零部件)及配套软硬件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未拆原厂包装的设备,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国家强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要求,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不低于本文件的要求。并且要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现场调试、安装和长期跟踪服务的响应、维护能力。

  三、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函递交方式:传真或直接密封递交至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2日上午9:30时
传真报价函接收时间:2011年8月2日上午8:30-9:30时

  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六、交货期与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2、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

  七、履约保证金

   合同中明确。

  八、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报价函内附:

  ①报价单(按相应的技术参数报价),报价包括培训、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相关税费。

  ②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规格、技术参数、报价等。

  ③交货期、质量保证等。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付永馨 李晓雯

  联系电话:0558--*******

  传真:0558--******* 邮编:236200

   颍上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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