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安置区小学办公家具、窗帘、体育器材、校园网、安保防盗、食堂和功能教室等设备招标公告
山里安置区小学办公家具、窗帘、体育器材、校园网、安保防盗、食堂和功能教室等设备招标公告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山里安置区小学办公家具、窗帘、体育器材、校园网、安保防盗、食堂和功能教室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山里安置区小学办公家具、窗帘、体育器材、校园网、安保防盗、食堂和功能教室等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QD-1107K-026-GK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山里安置区小学办公家具、窗帘、体育器材、校园网、安保防盗、食堂和功能教室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办公家具、学生课桌凳等
第二包:教室窗帘
第三包:体育器材
第四包:校园网
第五包:安保防盗设备
第六包:食堂设备及校园饮水设备
第七包:功能教室及各科教学仪器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生产、经营上述产品,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第一包:办公家具、学生课桌凳等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备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
3、须提供由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学生课桌凳检验报告。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投标人提供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应提供资质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地市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内的学生课桌凳检验报告)
第二包:教室窗帘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投标人提供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应提供资质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第三包 :体育器材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所投产品具有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及意外伤害险,且具有保险公司的保险证明书。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提供投标人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应提供资质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投标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第四包:校园网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2、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提供投标人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应提供资质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第五包:安保防盗设备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资质。
3、代理商投标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提供投标人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应提供资质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资质、代理商投标还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第六包:食堂设备及校园饮水设备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厨房设备要符合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3、饮水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应该取得3C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3C认证。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提供投标人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应提供资质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第七包:科学实验室及教学仪器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
2、须提供产品的地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质检报告(提供所投标产品类别不低于40%的检测报告)。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提供投标人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应提供资质原件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产品的地市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质检报告。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7月30日至2011年8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8月12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
传真:****-********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园园 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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