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及规模: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窗户更换工程,总投资497755.47元

2、项目编号:YGJ-2019-1203

3、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要求:3日历天

9、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门窗加工或者安装等类似部分;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内资信证明(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40万元以上的窗户更换或新装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时间:2019年12月6日08时00分至2019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12. 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昌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招标代理2楼)

4.13. 方式:携带上述资格要求涉及到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 售价:500元/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时 00分 (北京时间) 前

2、地点: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昌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招标代理2楼)

6、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19年12月 26日09 时 00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昌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招标代理2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监督

9.1、本次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商都路与文源街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人:毛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6*****1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楼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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