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室外强电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室外强电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室外强电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室外强电工程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招标编号: GYCTCG〔2011〕28号 公告日期: 2011年7月30日21时32分
行政区划: 广元市-朝天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工程 采购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包的描述: 电力电缆设施设备
电气设施设备
其他相关设施设备及线路敷设等
该包技术指标: 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人资格要求: 广元市天鑫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4日(上班时间)在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得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一楼)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8月5日10时30分
投标地点: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东坝广元日报社右側)
谈判日期: 2011年8月5日10时30分
谈判地点: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东坝广元日报社右側)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龙女士 ***-********
代理机构: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樊女士 ****-******* ctqcgzx@163.com
监管机构: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张女士 ****-******* ctcgg@163. com
其它内容: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
室外强电工程”单一来源采购
邀 请 函

广元市天鑫建设有限公司: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室外强电工程”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于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7月2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现公示期结束,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已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本次采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此次谈判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GYCTCG〔2011〕2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室外强电工程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灾后重建专项资金100万元
四、采购内容
1、电力电缆设施设备;
2、电气设施设备;
3、其他相关设施设备及线路敷设等。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组织谈判小组(3人)于2011年8月5日10:30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采购谈判。
六、投标人在谈判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
1、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施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提供所投指定产品(见谈判文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施工项目成功案例,提供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投标人提供谈判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以A4纸张制作分别胶装订成册。
★上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谈判时提供齐全,投标人的资质由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审定,资料不全者视为资质审核不通过,采购单位对资质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招标文件自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4日(上班时间)在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售。
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得转让)。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以现金方式谈判现场缴纳。谈判成功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后无息返还。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总额的5%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八、参加谈判的人员(不能超过3人,应有技术及商务人员)须有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原件各一份。
九、合同签定、施工时间要求及地点:
经过谈判产生结果后,贵公司按谈判规定的时间同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依据本邀请函和谈判记录制定)。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之内由成交供应商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地点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十、交货及付款要求
1、验收过程中由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工程验收合格,采购单位签署《朝天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向财政部门出具付款委托。
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朝天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货物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鲜章)及付款委托,按采购合同约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3、设备到达区人民医院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到位并初验合格设备设施中标价的5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金额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十一、本次采项目有关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龙女士 ***-********
代理机构: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樊女士 ****-******* ctqcgzx@163.com
监管机构: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张女士 ****-******* ctcgg@163. com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备 注: 1、谈判文件包含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服务承诺:①商务文件包含谈判承诺书、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施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②技术文件包含贵公司提供的电力电缆、电气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与线路敷设等设备技术参数、数量、性能说明、节能证书、服务承诺书;③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a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b、售后服务严格按照厂家规定的产品质保及三包政策执行;c、提供一年免费售后服务;d、设备安装完成后,提供设备操作、管理和维护的技术培训;④谈判文件须符合采购需求,资料不全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为不响应。
2、报价应包括提供电力电缆、电气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与线路敷设等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废标,将另行组织采购。
****************.doc">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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