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学术交流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学术交流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学术交流中心工程内部装饰设计招标文书
一、总则
1、工程项目概况

1. 1招标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2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学术交流中心工程

1.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7412平方米

1. 4建筑层数、高度:本工程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8.5米

1. 5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

1.6使用功能:地下一层(吊层)为多功能厅、宴会厅、活动室、设备机房等;一层(平顶层)为大堂、电梯厅、休息厅、精品商场、商务中心、客房等;二层到顶层为标准间、套间等。

1.7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百家店水库旁

1.8设计招标依据:(1)上海中建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

1.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0设计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装饰设计应达到四星级酒店标准的装饰设计。

2、招标范围

2.1完成青杠学术交流中心所有装饰装修工程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3、设计进度要求

3.1 2011年 9月2日前提交完整的装饰设计方案图纸。

3.2 2011年9月30日前根据选定的设计方案,完成并提交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4、合格的投标人

4.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三百床以上的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的设计业绩2项;

4.2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四星级及以上酒店装饰设计的业绩1项;

4.3外地入渝进行设计的投标人还应满足市建委入渝设计的有关规定。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及补偿

5.1所有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本次招标中若投标单位未能中标,则按招标人要求所提供的效果图张数,每张500元进行补偿。

5.2 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按中标金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排名第二的补偿3万元,排名第三的补偿2万元,其余不再补偿。

6、方案设计著作权归属

6.1本工程征集的设计方案的著作权仍归投标人所有。但招标人有权将征集到的任何设计方案用于本工程。

6.2 招标人不得将征集到的方案设计用于本工程外的其它工程。

7、现场考察

7.1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且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过现场。

7.2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一切与投标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8.2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工程设计费用

9.1.1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行情,按建筑面积自主对每平方米的施工图设计费用进行报价,本次报价时统一暂按建筑面积 17412m2计算,中标后按实际设计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中标设计费用办理结算。

9.1.2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行情,投标人的每平方米的设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的最高限价15元/m2(含 15元/m2),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9.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装饰设计,设计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设计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9.1.4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报件工作,因下述原因产生的设计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招标人在确认设计成果时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设计费、资料费等;

(2)招标人在报件过程中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提出的装饰图设计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

9.1.5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超越设计任务书外的重大功能性修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6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11、服务要求

11.1中标设计单位必须选派设计能力强、责任心强、具备资质的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投标文件中所列设计人员,中标后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11.2中标设计单位必须保证能够及时派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服务。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及技术标二部分组成。

12.1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1.1投标报价书;

12.1.2设计费用报价详细清单表。

12.1.3 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12.1.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12.1.5法人授权委托书;

12.1.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1.7 设计班子配备情况表;

12.1.8拟参加本工程设计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简历表(招标人对投标人拟安排在本合同中的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的资质、经验十分重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认真介绍其情况,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中所报设计人员);

12.1.10投标人设计的主要装饰项目情况介绍及证明材料(设计合同等);

12.1.11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注:以上商务标所装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

13.1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1.1投标人应提供的方案设计资料:

(1)设计说明(包括材料选用、主要施工技术要求等);

(2)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图;

(3)-1F:多功能厅全景效果图1张、天棚效果图1张;、宴会厅效果图1张;包房全景1张、休息厅效果图1张、小会议室效果图1张、贵宾接待室效果图1张、水池效果图1张(大堂)、-1F~1F弧形楼梯局部效果图1张、西餐厅效果图1张;

(4)1F:大堂效果图1张、总台局部效果图1张、大堂吧1张、休息厅1张、室外休息平台1张(屋顶)、公共卫生间1张、临湖客房及靠山标准客房效果图各1张;

(5)2F临湖标准客房效果图1张

(6)3F临湖标准客房效果图1张

(7)4F临湖标准客房效果图1张

(8)套房效果图1张

(9)客房卫生间效果图1张

(10)电梯厅效果图1张、客房走廊效果图1张;

(11)电子光盘1张

上述文字资料和图纸用A3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效果图规格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14、投标文件的签署

14.1凡需投标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部位应以墨水笔在签字栏上签字,需加盖公章的部位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4.2 凡未按14.1条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

15.1本工程商务标由投标人自行密封,在密封后在封面上注明“ 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商务标”,并加盖企业公章;

15.2本工程技术标(包括方案设计调整的文字资料和图纸)为明标。

明标内容的文字资料和图纸的图幅都统一为A3纸制作(制作的图纸不得使用图标栏),内页及封底一律使用白纸;内部采用线装装订成册,后封面粘贴一张白纸。效果图规格由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人必须招标日程安排第18.2条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

17、无效标书的确认

17.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7.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袋密封;

17.1.2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影响评标、定标;

17.1.3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报送,即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四 招标日程安排

18、招标日程安排

18.1 2011年 8 月 3日下午 15 至 17 时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和拷贝建筑及结构图。

18.2 2011年 9 月 2 日下午 17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送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超过规定时间送的投标人,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

联系人: 胡之嘉 王恒 赖庆陵 联系电话: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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