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RZX2019-C-012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RZX2019-C-012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RZX2019-C-0126)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委托,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ZRZX2019-C-012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218.3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19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至少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投标无效。(三)投标人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四)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2-06到 2019-12-1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万兆慧谷大厦1010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金发售,现场领取。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否则将会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7 09:30 2.开标时间: 2019-12-2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万兆慧谷大厦1010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苗老师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孟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万兆慧谷大厦10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对天津市房地产经济技术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改造。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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