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设备)招标公告

货车超限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设备)招标公告



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货车超限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庆元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货车超限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至诚丽采招*******

二. 项目名称:庆元县公路管理局货车超限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

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1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

1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400

六. 投标人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1)设计资质: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丙级或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分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八.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3.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4. 获取方式: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可以登录********2#/registry">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申请注册。

九.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9:0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

1. 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⑴电子投标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⑵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二)。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9: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二)

十四.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方式缴纳。

十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六.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http://qy.lssggzy.com/qyweb/

十七.验收:

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成果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服务技术需求要求、投标文件及响应人承诺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八.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揭霆亮 联系电话:159*****111

地址:庆元县南城中路17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877

质疑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150*****195

地址:庆元县祥云路20号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桂菲监督投诉电话:0578-*******传真:0578-*******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采购人: 庆元县公路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12月06日


附件:
公路管理局招标文件(确认稿1205).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现场执法 检测系统 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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