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招标公告
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招标公告
张家界市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政府采购公告 | |||||||||||||||||||||||||||||||||||||||||||||||||||||||||||||||||||||||||||||||||||||||||||||||||||||||||||||||||||||||||||||||||||||||||||||||||||||||||||||||||||||||||||||
项目编号:ZJJZFCG2011-017 | |||||||||||||||||||||||||||||||||||||||||||||||||||||||||||||||||||||||||||||||||||||||||||||||||||||||||||||||||||||||||||||||||||||||||||||||||||||||||||||||||||||||||||||
张家界市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政府采购公告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矿山救护队的委托,对张家界市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PPCZ(2011)007。 二、采购计划编号:ZJJZFCG2011-017。 三、项目名称:张家界市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政府采购。 四、采购内容: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 2、代理商投标需获得本项目所需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授权书中需注明授权销售的设备名称、型号); 3、煤矿矿用产品需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投标人所报相关设备必须获得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 4、投标人所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矿山救护装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合格供应商的有关要求。 六、投标人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销售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相关设备的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相关设备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相关设备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原件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原始法人印章并装订成册)。 投标时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产品品牌须与报名时提供资料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8月20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在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发售,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标书投递对象: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通知所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十二、其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采购单位:张家界市矿山救护队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83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界分公司地址:张家界市天门路556号金领国际大厦6楼607室 联系人:刘军(139*****988)传真:0744-*******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