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水岛水贤线#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66KV水岛水贤线#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66KV水岛水贤线#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网上报名)


招标编号: ****************302

招标公告

66KV水岛水贤线#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工程施工监理 1 标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6KV水岛水贤线#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局以大高发改批【201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高新园区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66KV水岛水贤线#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工程施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 。
2.2工程规模: 66KV水岛水贤线路#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为电缆埋地,新建电缆段总长度约1350米,沿电缆同路径敷设1条24芯普通光缆。含电缆工程,通信工程,原有架空线路的拆除等施工监理。
2.3合同估算价为 约56万元。
2.4招标范围:66KV水岛水贤线路#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为电缆埋地,新建电缆段总长度约1350米,沿电缆同路径敷设1条24芯普通光缆。含电缆工程,通信工程,原有架空线路的拆除等施工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 2011 年8 月 1日开工至 2011 年 12月 28 日竣工,计划工期 150天。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只允许投 1 个标段
一标段:66KV水岛水贤线#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范围)66KV水岛水贤线路#21塔至#27塔段架空线路改设为电缆埋地,新建电缆段总长度约1350米,沿电缆同路径敷设1条24芯普通光缆。含电缆工程,通信工程,原有架空线路的拆除等施工监理。
2工期要求: 2011 年8月1日开工至 2011 年12月28日竣工,计划工期 150天。
③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 约5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含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内担任过相应电压等级或以上输变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要求具备 专业 级设计资质,□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 专业施工资质 级;设计资质 专业 级。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7 月29日至 2011 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00 时,下午4 时至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市中山路385号405室 (报名地址)报名,报名电话:********。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⑥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5项(大连地区的)。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监理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建成投产输电线路工程100km以上的监理业绩,其主要人员应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监理经验。信誉要求:①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09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专业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②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B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相关专业部门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C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
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须提供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书面证明。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8月 4日至 2011 年 8月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招标的相关程序持密本单位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可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证件在大连市中山路385号405室 (详细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0 时_00_分,地点为 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或指定网站)。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高新园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钿鳌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385号
邮 编:116024 邮 编: 116021
联 系 人: 张秀文 联 系 人: 曲荣海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dldl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大连市商业银行华昌支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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