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员会宣传部外宣微短视频制作及新媒体营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员会宣传部外宣微短视频制作及新媒体营销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下区委员会宣传部外宣微短视频制作及新媒体营销服务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9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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