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民政局农村幸福院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周至县民政局农村幸福院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周至县政府统一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周至县民政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周至县民政局农村幸福院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民政局农村幸福院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ZZCG-2019-006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周至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周至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润常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周至县政府统一采购中心
地址:周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艳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
1 | 办公家具 | 1 | 批 | 201672.00 | 农村幸福院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2 | 电子产品 | 1 | 批 | 70551.00 | 农村幸福院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负责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3、一标段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的缴纳社保金任意二个月)或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投标人的纳税凭证任意二个月);(原件备查)4、提供三年内无犯罪纪录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审查1--4原件预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资质在开标时一同审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09 08:30:00至2019-12-1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周至县影西路4号财政局4楼会议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 标项编号 | 标项名称 | 标书金额(元) |
---|---|---|---|
1 | ZZCG-2019-006/1 | 办公家具 | 200.00 |
2 | ZZCG-2019-006/2 | 电子产品 | 200.00 |
注:无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17 14:00:00
2、投标地点:周至县影西路4号财政局4楼会议室周至县财政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2-17 14:00:00
4、开标地点:周至县影西路4号财政局4楼会议室周至县财政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周至县财政局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至县南新街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周至县政府统一采购中心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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