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回民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9日11: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10日09:00至2019年12月16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与新希望街十字路口北50米路西红色大门内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30日14:00 | ||
开标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北国风光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和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和主任:****-*******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与新希望街十字路口北50米路西红色大门内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云:180*****956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FCG-JQHHHT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联系方式:和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云:180*****956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与新希望街十字路口北50米路西红色大门内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食堂配送货物服务项目
备案项目编号:CZ********9008
招标文件编号:ZFCG-JQHHHT0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食品类、调味品及副食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8">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提供报名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书面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期限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报名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书面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报名期限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材料(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7">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北国风光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14: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北国风光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8">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与新希望街十字路口北50米路西红色大门内三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周云
联系电话:180*****956
账户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
账户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和主任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提供报名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书面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期限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截图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00至2019年12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与新希望街十字路口北50米路西红色大门内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北国风光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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