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路面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路面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路面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浦城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9日11:46 |
报名时间 | 2019年12月09日10:55至2019年12月12日10:55 | ||
报名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13日15:00 | ||
预算金额 | ¥37.291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浦城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浦城县四贤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受浦城县公安局委托,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2]MY[XJ]*******、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路面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722]MY[XJ]*******
2、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路面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1 |
| 372910 | 7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强制认证 |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若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所附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由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准应符合财库〔2019〕19号中的相关标准。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2-09 10:55报名截止时间2019-12-12 10:55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12-13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询价时间及地点:2019-12-13 15:00,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浦城县公安局
地址:浦城县四贤大道
联系人姓名:潘绍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项目联系人:何星
联系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0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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